[担保]兆新股份(002256):公司与高新投体系融资合作及子公司提供担保及反担保
证券代码:002256 证券简称:兆新股份 公告编号:2025-076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与高新投体系融资合作及子公司提供担保及反担保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5年5月9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关于20252025 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 年度拟向银行、非银金融机构或其他机构申请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的年度综合授信额度或融资额度。同意2025年度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子公司之间互相担保、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的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其中:拟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对象提供担保的担保额度不超过4.2亿元,拟为资产70% 2.8 2024 负债率 以上(含)的对象提供担保的担保额度不超过 亿元),占公司年度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63.29%。授权公司管理层及相关工作人员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组织实施并签署相关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和2025年5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融资合作情况 为进一步深化与深圳市高新投体系的合作,充分依托深圳市南山区“知识产权证券化”融资产品及贴息支持政策红利,公司于2025年12月16日与深圳市高新投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新投小额贷”)签署《借款合同》及《质押合同》。本次融资以公司持有的一项发明专利申请为质押标的,成功获得人民币3,000万元额度,期限为1年,并可享受低息补贴政策。 本次融资合作中,在高新投体系的协同赋能下,公司与深圳市高新投融资担融资提供保证担保;公司子公司深圳市永晟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永晟”)作为协同合作主体,分别与高新投小额贷签署《保证合同》、与高新投融资担保签署《反担保保证合同》,深圳永晟以保证人的身份为公司上述借款向高新投小额贷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以反担保保证人身份因公司上述借款为高新投融资担保公司提供相应的连带责任反担保。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上述担保金额在年度预计担保额度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单位:元
四、交易对手方基本情况 1、出借方 (1)出借方名称:深圳市高新投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东门街道深南东路2028号罗湖商务中心35楼10-25单元 (3)法定代表人:曾珲 (4)成立日期:2014年5月13日 (5)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3060169615 (6)注册资本:119,000万人民币 (7)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无。许可经营项目:专营小额贷款业务(不得吸收公众存款)。 (8)股权结构: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持有高新投小额贷100%的股权。 2 、担保方 (1)担保人名称:深圳市高新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桂园街道老围社区深南东路5016号蔡屋围京基一百大厦A座6801-01-2402 (3)法定代表人:樊庆峰 (4)成立日期:2011年4月1日 5 91440300571956268F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6)注册资本:700,000万元人民币 (7)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以自有资金进行投资。融资咨询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非融资担保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融资担保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8)股权结构: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持有高新投融资担保46.3356%的股权;深圳市罗湖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持有高新投融资担保27.0686%的股权;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持有高新投融资担保26.5958%的股权。 公司与高新投小额贷、高新投融资担保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亦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它关系。经查询,高新投小额贷、高新投融资担保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五、相关协议的主要内容 1、公司分别与高新投小额贷签订《借款合同》(主合同)、《质押合同》债务人: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出质人) 债权人:深圳市高新投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质权人) 借款金额:人民币3,000万元 借款期限:一年 质押财产: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名下有权处分的1项发明专利2、公司与高新投融资担保签订《担保协议书》 债务人: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甲方) 担保人:深圳市高新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乙方) 鉴于甲方与高新投小额贷(以下简称“债权人”)签订了《借款合同》,乙方同意为该借款合同项下甲方债务向债权人提供担保,并与债权人签署相应的担保合同。 保证金额:人民币3,000万元 保证期间:自主合同约定的主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3、深圳永晟与高新投小额贷签订《保证合同》 保证人:深圳市永晟新能源有限公司(甲方) 债权人:深圳市高新投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乙方) 鉴于债务人与乙方签订了《借款合同》,为保障主合同项下债权的实现,甲方同意并确认以保证人的身份向乙方承担无条件、不可撤销、连带的保证担保。 保证担保范围:债务人依据主合同应当承担的全部债务,包括本金及利息、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担保权利的费用、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的加倍债务利息、本合同项下应由甲方/债务人承担但实质上由乙方垫付的费用和其他相关合理费用。因主合同或其任何部分被解除、被撤销或终止而依法产生的债权也包括在上述担保范围中。 保证金额:人民币3,000万元 保证期间:本合同生效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二年。 4、深圳永晟与高新投融资担保签订《反担保保证合同》 保证人:深圳市永晟新能源有限公司(甲方) 担保权人:深圳市高新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乙方) 鉴于债务人与债权人签订了《借款合同》,乙方与债务人签订了《担保协议书》,约定由乙方为债务人在借款合同项下债务的履行与债权人签署相应的担保合同,为债务人在借款合同项下的按期还本付息提供约定范围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为保障《担保协议书》项下乙方债权的实现,甲方同意并确认以反担保保证人的身份向乙方承担无条件、不可撤销、连带的反担保保证责任。 保证范围:债务人依据主合同应当承担的全部债务,包括乙方因履行担保义务而垫付的资金及其利息、罚息、违约金、乙方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含反担保债权,下同)/担保权利的费用、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的加倍债务利息、本合同项下应由甲方/债务人承担但实质上由乙方垫付的费用和其他相关合理费用。因主合同或其任何部分被解除、被撤销或终止而依法产生的债权也包括在上述担保范围中。 保证金额:人民币3,000万元 保证期间: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二年。 六、对公司的影响 为进一步深化与深圳市高新投体系的合作,公司充分依托深圳市南山区“知识产权证券化”融资产品及贴息支持政策红利,以持有的一项发明专利申请为质押标的,向高新投小额贷申请融资。不仅有效拓宽了公司融资渠道、降低了融资成本,更实现了无形资产的价值激活与高效运用。目前公司整体发展稳健向好,财务风险处于可控区间,本次融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新增担保发生之后,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单位实25,496.48 2024 23.05% 际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万元,占公司 年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 ; 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外单位无担保;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对兆新股份提供的担保余额为8,722.17万元,占公司2024年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7.89%。公司对外担保不存在逾期的情形,不存在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八、备查文件 1、《借款合同》; 2、《质押合同》; 3、《担保协议书》; 5、《反担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十七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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