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象屿(600057):厦门象屿关于增加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
股票代码:600057 股票简称:厦门象屿 公告编号:2025-102 债券代码:240429 债券简称:23象屿Y2 债券代码:240722 债券简称:24象屿Y1 债券代码:242565 债券简称:25象屿Y1 债券代码:242747 债券简称:25象屿Y2 债券代码:242748 债券简称:25象屿Y3 债券代码:244130 债券简称:25象屿Y4 债券代码:244131 债券简称:25象屿Y5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拟增加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0.50亿元。 ? 本次增加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属于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 本次增加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是公司日常经营所需,对公司经营无重大不利影响。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将根据市场公允价格开展。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将遵循自愿平等、诚实守信的市场经济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利益。 一、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增加基本情况 (一)本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及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对公司2025年度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详见公司2025-014号公告)。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同意增加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5.50亿元(详见公司2025-068号公告) 2025年12月16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增加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同意增加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0.50亿元。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8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此次增加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和2025年1-10月执行情况 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预计和执行情况(未经审计)如下: 单位:万元
1.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象屿集团及其相关控股子公司承租部分办公场所、经营场地等(含车位租赁)。 2.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象屿集团及其相关控股子公司出租部分办公场所、经营场地等(含车位租赁)。 3.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接受象屿集团及其相关控股子公司提供劳务的服务,主要是(1)软件、信息系统服务;(2)象屿集团大楼、员工公寓服务;(3)榆林象道物流有限公司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铁路、汽车的运输服务;(4)辽宁省象屿铝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加工服务。 4.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象屿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服务,主要是(1)为黑龙江金象生化有限责任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仓储、装卸、配送、运输、烘干等物流服务;(2)为榆林象道物流有限公司提供到站配送、装卸、租箱、设备租赁等服务;(3)为辽宁省象屿铝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租赁、配送、运输等服务;(4)为厦门象盛镍业有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租船等物流服务;(5)为厦门象屿智慧供应链有限公司、厦门铁路物流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榆林象道物流有限公司提供公司经营托管服务。 5.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象屿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采购商品,主要是(1)向厦门象盛镍业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PTObsidianStainlessSteel、香港象正贸易有限公司采购钢坯等商品;(2)向辽宁省象屿铝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采购铝板、铝卷等商品。 6.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象屿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销售商品,主要是(1)向厦门象盛镍业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PTObsidianStainlessSteel、香港象正贸易有限公司销售硅铁、硅锰、无烟煤等原材料;(2)向辽宁省象屿铝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销售氧化铝、铝锭等商品;(3)向厦门象瀚投资有限公司销售镍铁、铬铁等商品;(4)向黑龙江金7.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关联方厦门金融租赁有限公司销售商品。 (三)本次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根据业务的实际发展需要,公司拟增加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0.50亿元,具体情况是:由于业务量增加,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象屿集团控股子公司提供物流、仓储、配送等服务量增加,根据测算,提供服务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拟增加0.50亿元。 新增额度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如下表: 单位:万元
1.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象屿集团及其相关控股子公司承租部分办公场所、经营场地等(含车位租赁)。 2.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象屿集团及其相关控股子公司出租部分办公场所、经营场地等(含车位租赁)。 3.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接受象屿集团及其相关控股子公司提供劳务的服务,主要是(1)软件、信息系统服务;(2)象屿集团大楼、员工公寓服务;(3)榆林象道物流有限公司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铁路、汽车的运输服务;(4)辽宁省象屿铝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加工服务。 4.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象屿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服务,主要是(1)为黑龙江金象生化有限责任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仓储、装卸、配送、运输、烘干等物流服务;(2)为榆林象道物流有限公司提供到站配送、装卸、租箱、设备租赁等服务;(3)为辽宁省象屿铝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租赁、配送、运输等服务;(4)为厦门象盛镍业有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租船等物流服务;(5)为厦门象屿智慧供应链有限公司、厦门铁路物流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榆林象道物流有限公司提供公司经营托管服务。 5.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象屿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采购商品,主要是(1)向厦门象盛镍业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PTObsidianStainlessSteel、香港象正贸易有限公司采购钢坯等商品;(2)向辽宁省象屿铝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采购铝板、铝卷等商品。 6.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象屿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销售商品,主要是(1)向厦门象盛镍业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PTObsidianStainlessSteel、香港象正贸易有限公司销售硅铁、硅锰、无烟煤等原材料;(2)向辽宁省象屿铝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销售氧化铝、铝锭等商品;(3)向厦门象瀚投资有限公司销售镍铁、铬铁等商品;(4)向黑龙江金象生化有限责任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销售原材料。 7.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关联方厦门金融租赁有限公司销售商品。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控股股东象屿集团及其关联企业的相关情况详见公司定期报告。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 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价格遵循市场公允的定价原则进行交易,具体将遵循如下的定价政策: 1.实行政府定价的,适用政府定价; 2.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在政府指导价的范围内合理确定交易价格; 3.除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外,交易事项有可比的独立第三方的市场价格或收费标准的,优先参考该价格或标准确定交易价格; 4.交易事项无可比的独立第三方市场价格的,交易定价参考关联方与独立于关联方的第三方发生的非关联交易价格确定; 5.既无独立第三方的市场价格,也无独立的非关联交易价格可供参考的,以合理的构成价格作为定价的依据,构成价格为合理成本费用加合理利润。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此次增加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并将根据市场公允价格开展交易。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将遵循自愿平等、诚实守信的市场经济原则,交易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特别是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7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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