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金比(002762):第六届董事会选举情况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
证券代码:002762 证券简称:*ST金比 公告编号:2025-078号 金发拉比妇婴童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六届董事会选举情况及 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金发拉比妇婴童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5年12月1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5年12月12日通过电话及书面形式发出。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选举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副董事长、各专门委员会成员、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一、第六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3名,独立董事3名,职工代表董事1名,具体成员如下: 非独立董事:林国栋先生(董事长)、汤典勤先生(副董事长)、林贵贤先生独立董事:李昇平先生、顾德斌先生、付玉梅女士 职工代表董事:林闻娥女士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自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成员兼任高级管理人员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的人数未低于董事总数的三分之一,符合《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规定。 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成员均已查询诚信档案,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禁止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二、第六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 同意选举以下董事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
三、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聘任情况 根据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司聘任新一届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具体聘任情况如下: 总经理:林国栋先生 副总经理:林贵贤先生、薛平安先生 财务总监:林贵贤先生 董事会秘书:薛平安先生 证券事务代表:苏煜灿先生 上述人员任期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公司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在禁入期的情况,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公司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和专业知识,其任职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如下: 办公电话:0754-82516061 电子邮箱:JFLB@stjinfa.com 联系地址:广东省汕头市金平区鮀浦鮀济南路107号 邮政编码:515061 四、部分董事、独立董事换届离任情况 本次董事会换届后,原董事长林浩亮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原副董事长林若文女士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原独立董事姚明安先生、蔡飙先生、纪传盛先生在本次董事会换届后将不再担任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也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姚明安先生、蔡飙先生、纪传盛先生均未持有公司股票,均不存在应当履行但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公司董事会对上述各位原董事、原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的勤勉工作及对公司的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金发拉比妇婴童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7日 附件: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1、林国栋:男,中国国籍,汉族,1986年2月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北京大学EMBA,2010年10月起加入金发拉比,现任公司董事、总经理,汕头市青年商会副会长、汕头市化妆品行业协会副会长。 林国栋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林浩亮先生、林若文女士之子女。除此之外,林国栋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情形。林国栋先生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通过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林国栋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汤典勤:男,中国国籍,汉族,1968年12月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香港浸会大学工商管理硕士。1986年参加工作,历任中国银行广东省汕头分行澄海支行副行长(主持)、中国银行广东省汕头高新技术开发区支行行长、中国银行广东省汕头分行办公室主任、中国银行广东省汕头分行风险管理部主任、中国银行广东省汕头分行公司业务部主任,中国银行广东省汕头分行副行长,中国银行广东省顺德分行行长;2017年4月加入金发拉比,现任公司副董事长、汕头市上市公司发展促进会会长、汕头市工商联(第十六届)副主席。 汤典勤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情形。 汤典勤先生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通过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汤典勤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中级会计师。2015年7月入职公司,历任公司财务会计、财务主管、财务部副经理,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兼任耀美(广东)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科技董事、广东金发拉比投资有限公司董事、中山韩妃医疗美容门诊部有限公司监事、珠海韩妃医疗美容门诊部有限公司监事。 林贵贤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情形。 林贵贤先生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通过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林贵贤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4、林闻娥:女,中国国籍,汉族,1979年9月出生,大专学历,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6年11月入职,历任公司财务会计、出纳等职,2012年8月起,在公司审计部任职,历任公司审计部负责人、第四届监事会、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现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 林闻娥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情形。 林贵贤先生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通过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林闻娥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5、李昇平:男,196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教授(二级教授),博士生导师,汕头市政协第十三届委员会委员。曾任汕头大学机械电子工程系主任、汕头大学工学院副院长、汕头大学研究生学院院长、研究生院常务副院长、汕头轻工装备研究院常务副院长、广东金明精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骅威文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骅威文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市凯中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广东西电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广东伟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金发拉比妇婴童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智能制造技术教育部重点实验室(汕头大学)副主任、任众业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李昇平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情形。 李昇平先生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通过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李昇平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李昇平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6、顾德斌:男,汉族,1975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执业律师,具SAC证券从业资格。1992年应征入伍,毕业于中国人民解放军国防大学政治学院西安校区。2004年5月至2017年8月转业在汕头仲裁委员会工作,担任驻会仲裁员;2017年9月至2023年1月在广东众大律师事务所工作,担任专职律师;2023年3月-2025年9月担任宏辉果蔬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金发拉比妇婴童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广东求阙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律师(党支部书记、高级合伙人),兼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汕头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汕头市法学会公益法律服务志愿者。 顾德斌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情形。 顾德斌先生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通过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顾德斌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顾德斌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7、付玉梅:女,1986年11月出生,汉族,博士研究生学历,高级会计师,无境外居留权。2018年12月毕业于石河子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获得管理学博士学位;入选教育部高端会计人才(二期);主要从事公司治理与公司财务、大数据审计与风险管理、财政资金绩效评价相关领域的研究工作,主持完成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1项、省部级科研项目3项,参与完成国家自然科学基金2项、教育部人文社科基金2项。在经济、财务、会计研究领域发表SSCI\CSSCI论文十余篇。现任金发拉比妇婴童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汕头大学商学院讲师,硕士研究生导师。 付玉梅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情形。 付玉梅女士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通过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付玉梅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付玉梅女士尚未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承诺将在公司聘任后参加最近一期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8、薛平安:男,中国国籍,汉族,1977年1月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民建会员,持有深交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独立董事资格证,企业合规师(高级)职业技能证书,2022年获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授予的“汕头市高层次人才证书(B类)”,2023年获中国上市公司协会认定的“2023年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履职评价4A证书“。1999年至2004年任汉煌企业集团常务副总裁秘书、行政部副经理、路桥公司总经理助理;2005年至2009年任琪雅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及总经理秘书;2010年10月进入金发拉比公司工作,现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兼任广东金发母婴用品有限责任公司监事、耀美(广东)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监事。 薛平安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情形。 薛平安先生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通过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薛平安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9、苏煜灿:男,汉族,1993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管理学学士,中级会计职称。2016-2018年任职于潮宏基集团旗下梵迪珠宝有限公司财务部,2018年-2023年入职本公司,历任证券投资专员、证券事务代表,2022年12月至2023年9月兼任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2023年6月至2024年7月,任职广东富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秘办负责人;2024年8月重新入职公司,现任证券事务代表兼投资经理、耀美(广东)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广东韩妃医院投资有限公司监事。 苏煜灿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情形。 苏煜灿先生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通过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苏煜灿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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