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银行(000001):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证券代码:000001 证券简称:平安银行 公告编号:2025-064 优先股代码:140002 优先股简称:平银优01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没有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2月16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2月16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2月16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深圳市深南东路5047号本公司六楼多功能会议厅。 (三)召集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 (四)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五)主持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谢永林先生。 (六)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参加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方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含股东授权代表)1,556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2,022,864,398股,占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本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9,405,918,198股的61.9546%。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含股东授权代表)15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1,320,639,316股,占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本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3360%。通过网络投票参与表决的股东(含股东授权代表)1,541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702,225,082股,占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本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186%。 本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和列席会议。北京市海问(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股东会进行了见证。 三、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书面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议案 1、《关于修订〈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2、《关于选举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的议案》;3、《关于选举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执行董事的议案》;4、《关于选举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上述议案1为特别决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议案2至议案4为普通决议案,适用累积投票制进行投票并已获通过,且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上述议案未涉及需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 四、议案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对以下议案的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海问(深圳)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李君娥、黄博文;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会召集和召开的程序、召集人的资格、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含股东授权代表)的资格和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有效。 六、备查文件 1、本次股东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7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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