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工科技(301662):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开立募集资金专户暨向全资子公司增资
证券代码:301662 证券简称:宏工科技 公告编号:2025-053号 宏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 及开立募集资金专户暨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宏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 17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 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开立募集资金专户暨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由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南宏工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宏工智 能”)变更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南宏工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宏工科技”),实施地点由“湖南省株洲市万丰湖新丰路”变更为“湖南省长沙市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东七路以西”;同意湖南宏工科技在符合规定的金融机构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与公司、保荐人、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和管理,并授权公司管理层或其授权代表办理与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 体、实施地点及开立募集资金专户(以下称“本次变更事项”)相关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开户银行的确定、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等协议及文件的签署、注销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等;同意湖南宏工智能以不超过9,400万元(含募集资金专户收到的存款利息、现金管理收益等)的 募集资金向湖南宏工科技增资,认购湖南宏工科技新增注册资本 9,200万元(以下称“本次增资”)。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本 次变更事项不属于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宏工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974号),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宏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0,000,000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26.6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32,000,000.00元,减除发行费用人民 币57,747,743.64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74,252,256.36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5年4月14日划入公司 指定账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25〕第3-18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宏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招股说明书》,公司募投项目情况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三、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的情况 围绕公司的战略布局,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的 核心竞争力,公司拟变更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持有湖南宏工智能100%的股权;湖南宏工智能不属于失信 被执行人,其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湖南宏工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200MA4Q02Q84A 注册资本:38,000万元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2018年9月27日 法定代表人:罗才华 住所: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马家河街道仙月环路1666号5#栋厂 房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机械设备研发;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 类专业设备制造);机械设备销售;智能基础制造装备制造;物料搬运装备制造;物料搬运装备销售;智能物料搬运装备销售;专业设计服务;智能基础制造装备销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销售;软件开发;软件销售;办公设备租赁服务;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运输设备租赁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住房租赁;土地使用权租赁;机械设备租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电气安装服务;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建筑劳务分包;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五、变更后的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拟变更为 “湖南宏工科技”,其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湖南宏工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100MAEXRG206P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2025年9月23日 法定代表人:罗才华 住所:中国(湖南)自由贸易试验区长沙片区长沙经开区东六路 南段77号东方智造港C6栋916室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机械设备研发;机械设备销售;专用设备 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智能基础制造装备制造;物料搬运装备制造;物料搬运装备销售;智能物料搬运装备销售;专业设计服务;智能基础制造装备销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销售;软件开发;软件销售;办公设备租赁服务;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运输设备租赁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住房租赁;土地使用权租赁;机械设备租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电气安装服务;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建筑劳务分包;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湖南宏工科技于2025年9月成立,尚未开展具体经营活动;湖 南宏工科技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本次增资前后湖南宏工科技的股权结构 本次增资前,湖南宏工科技注册资本为10,000万元,公司持有 湖南宏工科技100%的股权;本次增资完成后,湖南宏工科技注册资 本将变更为19,200万元,其股权结构如下: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与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本次变更事项及本次增资完成后,存放于湖南宏工智能的募集资金余额将转存至湖南宏工科技拟设立的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募集资金全部转出后,原湖南宏工智能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将被注销。公司同意湖南宏工科技在符合规定的金融机构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与公司、保荐人、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和管理,并授权公司管理层或其授权代表办理与本次变更事项相关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开户银行的确定、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等协议及文件的签署、注销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等。 七、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开立募集资金专户 暨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开立募集资金专户 暨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围绕公司的战略布局,符合公司的生产经营需求,有利于公司优化资源配置。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变更属于在公司全资子公司之间的变更,本次变更事项不属于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审计委员会决议 2025年12月1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开立募集资金专户暨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开立募集资金专户 暨向全资子公司增资,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的战略布局。本次变更事项符合募集资金用途及公司的业务需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开立募集资金专户暨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二)董事会决议 2025年12月1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开立募集资金专户暨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由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南宏工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变更为公 司全资子公司湖南宏工科技有限公司,实施地点由“湖南省株洲市万丰湖新丰路”变更为“湖南省长沙市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东七路以西”;同意湖南宏工科技在符合规定的金融机构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与公司、保荐人、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和管理,并授权公司管理层或其授权代表办理与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开立募集资金专户相关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开户银行的确定、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等协议及文件的签署、注销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等;同意湖南宏工智能以不超过9,400万元(含 募集资金专户收到的存款利息、现金管理收益等)的募集资金向湖南宏工科技增资,认购湖南宏工科技新增注册资本9,200万元。 (三)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 点及开立募集资金专户暨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相关规定,本次变更事项不属于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公司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本次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开立募集资金专户系公司发展规划实际需求,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需要,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开 立募集资金专户暨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事项无异议。 九、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宏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 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开立募集资金专户暨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宏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五年十二月十八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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