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洛卡(300099):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尤洛卡精准信息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时间:2025年12月17日 16:37:25 中财网
原标题:尤洛卡: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尤洛卡精准信息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尤洛卡精准信息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人”)作为尤洛卡精准信息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尤洛卡”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保荐人,对尤洛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尤洛卡精准信息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814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69,930,000股,发行价格为5.63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93,705,9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7,585,795.25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86,120,104.75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10 25
月 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账事项出具了《验资报告》(致同验字(2022)第371C000619号),确认募集资金到账。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并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截至2025年11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 号项目名称项目投资 总额调整后投资 总额截至2025年11月 30日累计投入金额截至期末投 资进度
1矿用智能单轨运输系 统数字化工厂建设项 目47,733.5527,612.0123,572.0785.37%
2补充流动资金17,500.0011,000.0011,000.00100.00%
合计65,233.5538,612.0134,572.07  
三、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公司结合目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在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均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序 号项目名称原计划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日期首次调整后计划达 到预订可使用状态 日期本次调整后计划达 到约定可使用状态 日期
1矿用智能单轨运输 系统数字化工厂建 设项目2025年3月31日2025年12月31日2026年9月30日
(二)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截至2025年11月30日,“矿用智能单轨运输系统数字化工厂建设项目”已使用募集资金23,572.07万元,占本项目调整后投资总额的85.37%。该项目基建工程已基本完成,但考虑到项目工程的消防、竣工等各项验收工作仍需要一定时间,经公司审慎研究,决定在该项目实施主体、投资总额、资金用途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对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至2026年9月30日。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矿用智能单轨运输系统数字化工厂建设项目”延期是公司基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进展情况以及公司经营发展规划进行的必要调整,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有利于相关募投项目的推进落地,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力。相关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募投项目后续的实施,使募投项目按计划进行,尽快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实现公司与全体股东利益的最大化。

五、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本次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未改变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规模,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矿用智能单轨运输系统数字化工厂建设项目延期,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需要,有利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实施。本次项目延期事项仅涉及项目进度变化,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内容,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及内容,不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经营、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因此,一致同意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

(三)保荐人的核查意见
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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