盟固利(301487):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天津国安盟固利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
时间:2025年12月17日 16:41:36 中财网 |
|
原标题:
盟固利: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天津国安
盟固利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天津国安
盟固利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人”)作为天津国安
盟固利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盟固利”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等有关规定,对
盟固利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及日常生产运营的需要,公司2026年度预计与关联方江苏亨通国际物流有限公司、苏州亨通凯莱度假酒店有限公司、江苏亨通数字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江苏亨通绿能科技有限公司、亨通文旅发展有限公司、亨通集团有限公司、荣盛
盟固利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荣盛
盟固利”)及其关联方将发生购买商品、接受劳务、出售商品、提供劳务等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515.50万元(以下如无特别说明,币种均指人民币),上述同类关联交易2025年1-9月的实际发生总金额为1,668.73万元。
(二)预计的关联交易类别及金额
| 关联交易类
别 | 关联方 | | 关联交易
内容 | 关联交易
定价原则 | 预计2026年
总额(元) | 2025年1-9月
发生金额(元) |
| 向关联人购
买商品、接
受劳务 | 控股股东
关联方 | 江苏亨通国际物流有
限公司 | 运输服务 | 市场定价 | 15,000,000.00 | 9,827,601.84 |
| | | 苏州亨通凯莱度假酒
店有限公司 | 餐饮住宿 | 市场定价 | 55,000.00 | 40,134.83 |
| | | 江苏亨通数字智能科 | 金蝶erp接口 | 市场定价 | 1,000,000.00 | 1,326,711.23 |
| | | 技有限公司 | 开发 | | | |
| | | 江苏亨通绿能科技有
限公司 | 购电 | 市场定价 | 1,500,000.00 | 759,047.19 |
| | | 亨通文旅发展有限公
司 | 工程审计服
务 | 市场定价 | 100,000.00 | 0.00 |
| | | 亨通集团有限公司 | 工程审计服
务等 | 市场定价 | 500,000.00 | 372,435.92 |
| 向关联人出
售商品、提
供劳务 | 荣盛盟固利及其关联方 | 出售商品 | 市场定价 | 17,000,000.00 | 4,361,393.81 | |
| 合计 | 35,155,000.00 | 16,687,324.82 | | | | |
注:在上述关联交易总额范围内,相同类别的交易额度可在同一控制下的关联人之间调剂使用。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 关联交
易类别 | 关联方 | | 关联交易
内容 | 2025年1-9月
实际发生金额
(元) | 2025年预计总
额(元) | 实际发
生额占
同类业
务比例
(%) | 实际发
生额与
预计金
额差异
(%) | 披露
日期
及索
引 |
| 向关联
人购买
商品、
接受劳
务 | 控股股东
关联方 | 江苏亨通国际物流有限
公司 | 运输服务 | 9,827,601.84 | 13,000,000.00 | 100 | 24.40 | 2024
年12
月25
日披
露的
《关
于
2025
年度
日常
关联
交易
预计
的公
告》
(202
4-063) |
| | | 苏州亨通凯莱度假酒店
有限公司 | 餐饮住宿 | 40,134.83 | 90,000.00 | 1.84 | 55.41 | |
| | | 江苏亨通线缆科技有限
公司 | 购买线缆 | 6,252.21 | 45,000.00 | 3.08 | 86.11 | |
| | | 江苏亨通数字智能科技
有限公司 | 金蝶erp
接口开发 | 1,326,711.23 | 250,000.00 | 100.00 | -430.68 | |
| | | 江苏亨通绿能科技有限
公司 | 购电 | 759,047.19 | 1,200,000.00 | 0.98 | 36.75 | |
| | | 亨通海洋工程有限公司 | 代缴社保
公积金 | 4,816.00 | 60,000.00 | 100.00 | 91.97 | |
| | | 亨通文旅发展有限公司 | 工程审计
服务 | 0.00 | 600,000.00 | 0.00 | 100.00 | |
| | | 亨通集团有限公司 | 工程审计
服务等 | 372,435.92 | 500,000.00 | 100.00 | 25.51 | |
| | | 江苏亨通电力电缆有限
公司 | 采购线缆 | 196,712.57 | 0.00 | 96.92 | - | - |
| 向关联
人出售 | 荣盛盟固利及其关联方 | 代收代付
水电费 | 323,479.62 | 0.00 | 96.1 | - | - | |
| 商品、
提供劳
务 | | 出售商品 | 4,361,393.81 | 0.00 | 0.27 | - | - |
| 公司董事会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
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 | 公司在进行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时,关联交易主体及交易金额主要
是根据市场及公司业务需求计划情况,按照可能发生关联交易的主体及上限
金额进行充分的评估与测算,但关联方交易实际主体及交易金额是根据市场
情况、公司实际业务发展需求及具体执行进度确定,使得关联交易具体主体、
具体金额与预计情况存在一定差异,但该等差异均属于公司正常经营行为,
已按照《公司章程》履行总经理审批程序、无需提交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对公司日常经营及业绩不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 | | | | | |
| 公司独立董事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
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 | 受市场情况、公司业务发展需求及具体执行进度等因素影响,公司2025年
度关联交易实际主体及交易金额与预计情况存在差异,具有其合理性,交易
价格客观、公允,且已按照《公司章程》履行相应决策程序,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其他非关联方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 | | | | | |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及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 序号 | 公司名称 | 法定
代表人 | 注册资本 | 住所 | 主营业务 | 与上市公司
关联关系 |
| 1 | 江苏亨通国际
物流有限公司 | 吴华良 | 10,000.00
万元人民币 | 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中
山北路2288号 | 国际物流业务 | 受公司间接控股股
东亨通集团有限公
司控制 |
| 2 | 苏州亨通凯莱
度假酒店有限
公司 | 李成旭 | 24,000.00
万元人民币 | 吴江区七都镇南太湖大
道幸福路1999号 | 酒店、餐饮管理 | 受公司间接控股股
东亨通集团有限公
司控制 |
| 3 | 江苏亨通数字
智能科技有限
公司 | 马建强 | 6,000.00
万元人民币 | 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江
陵街道亨通路88号 | 软件开发、信息技术
服务 | 受公司间接控股股
东亨通集团有限公
司控制 |
| 4 | 江苏亨通绿能
科技有限公司 | 谢松华 | 10,000.00
万元人民币 | 苏州市吴江区东太湖生
态旅游度假区(太湖新
城)夏蓉街199号18栋
206室 | 发电、输电、供电业
务 | 受公司间接控股股
东亨通集团有限公
司控制 |
| 5 | 亨通文旅发展
有限公司 | 杨林 | 50,000.00
万元人民币 | 苏州市吴江区东太湖生
态旅游度假区(太湖新
城)钟秀南路999号 | 建设工程施工;建设
工程设计;房地产咨
询;企业管理咨询 | 受公司间接控股股
东亨通集团有限公
司控制 |
| 6 | 亨通集团有限
公司 | 崔根良 | 500,000.00
万元人民币 | 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中
山北路2288号 | 各种系列电缆、光
缆、通信器材批发零
售;股权投资、投资
管理、财务咨询等 | 公司间接控股股东 |
| 7 | 荣盛盟固利 | 郎迎春 | 48,500.00万元
人民币 | 北京市昌平区科技园区
超前路37号院16号楼2
层F0016号 | 电池生产、技术开发
及销售 | 荣盛盟固利董事卢
春泉为公司前12
个月内持股5%以
上大股东 |
(二)关联方主要财务数据
| 序
号 | 公司名称 | 总资产
(万元) | 净资产
(万元) | 营业收入
(万元) | 净利润
(万元) | 是否
经审计 |
| 1 | 江苏亨通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 16,988.34 | 9,409.11 | 40,828.00 | 975.87 | 否 |
| 2 | 苏州亨通凯莱度假酒店有限公司 | 21,845.19 | 17,766.22 | 5,255.22 | -53.01 | 否 |
| 3 | 江苏亨通数字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10,735.45 | 6,292.57 | 4,730.39 | 768.26 | 否 |
| 4 | 江苏亨通绿能科技有限公司 | 15,613.14 | 7,053.80 | 1,409.25 | 100.22 | 否 |
| 5 | 亨通文旅发展有限公司 | 205,294.94 | 31,532.43 | 2,636.85 | -1,637.88 | 否 |
| 6 | 亨通集团有限公司 | 11,605,021.26 | 3,751,857.48 | 6,768,463.10 | 285,412.19 | 否 |
| 7 | 荣盛盟固利 | 317,875.78 | 57,110.02 | 19,096.53 | -8,648.95 | 否 |
注:表中总资产、净资产数据为2025年9月30日,营业收入、净利润数据为2025年1-9月份。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除荣盛
盟固利外均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均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在日常交易中能够正常履行合同约定内容,能够满足公司的业务需求,履约能力较好。公司与荣盛
盟固利及其关联方2026年度预计发生的出售商品日常关联交易,由荣盛
盟固利及其关联方先向公司支付足额货款后,公司再向其发出商品。
如未全额支付货款公司可单方解除合同不承担任何责任,此关联交易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会产生不利影响。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交易的定价政策和依据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交易往来是基于公司日常经营发展的需要。交易双方遵循平等互利及等价有偿的市场原则,通过公允、合理协商的方式确定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同类产品的交易价格,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具体关联交易协议由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上述关联方根据实际发生的业务情况在预计金额范围内签署。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及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有利于公司及子公司持续稳定经营,是合理的、必要的。关联交易定价合理、公允,并严格遵循协商一致、公平交易、互惠互利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选择的合作关联方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可降低公司的经营风险,有利于公司正常业务的持续开展,该等关联交易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会产生不利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也不会对上市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12月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6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经营需要,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对关联方不会形成依赖。交易定价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协商确定,预计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日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审计委员会同意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2025年12月1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五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6年预计发生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系实际经营业务开展所需,交易价格由双方依照市场价格协商确定,不存在显失公平、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没有损害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一致同意将此项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12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发生交易往来是基于公司日常经营发展的需要。交易双方遵循平等互利及等价有偿的市场原则,通过公允、合理协商的方式确定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同类产品的交易价格。具体关联交易协议由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上述关联方根据实际发生的业务情况在预计金额范围内签署。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额度在公司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六、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华泰联合证券认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已分别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董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该等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均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定价公允、合理,且已针对风险客户制定合理的回款风险防范措施,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亦不会因此形成对关联方的依赖。
综上,保荐人对上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异议。
中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