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创环保(600008):首创环保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二零二五年十二月 一、会议时间、地点 (一)现场股东会 时间:2025年12月25日上午9:30 地点: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21号新大都饭店2号楼2212会议室 (二)网络投票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12月25日 至2025年12月2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二、会议召集人 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表决方式 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四、会议内容 (一)主持人介绍到会嘉宾 (二)主持人宣布股东及股东代表到会情况 (三)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讨论、审议议案
(五)会议对以上议案进行逐项审议和投票表决 (六)主持人宣布工作人员统计表决票 (七)监票人宣读表决结果 (八)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九)出席会议董事在股东会决议、会议记录等文件上签字 (十)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五、会议其他事项 (一)表决采用记名投票方式,按照持股数确定表决权。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需要在表决票上签名。 (二)按审议顺序依次完成议案的表决。 (三)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可对会议审议的议案提出质询意见,由公司董事和高管人员作出答复和解释,对涉及公司商业秘密的质询,公司董事或高管人员有权不予以回答。 (四)表决分为同意、反对或弃权,空缺视为无效表决票。 (五)会议选派股东或股东代表进行表决票数的清点、统计,并当场公布表决结果。 (六)本次会议由北京天达共和律师事务所对表决结果和会议议程的合法性进行见证。 (七)到会董事在股东会决议和记录上签字。 议案一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一)财务资助的基本情况 为支持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首创环保”)控股子公司河北雄安首创环境治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雄安首创”)业务发展,满足其归还有息负债及日常运营需要,在不影响公司自身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拟以自有资金为雄安首创提供财务资助人民币6,426万元(以下除非特别注明,所称“元”均指“人民币元”),借款期限为合同签订日起1年,借款利率为年利率4.55%。
公司于2025年11月2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2025年度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河北雄安首创环境治理有限公司提供借款的议案》,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提供财务资助的原因 本次提供财务资助用于雄安首创归还有息负债和补充运营资金的需求,雄安首创申请借款1.26亿元,各股东按持股比例借款。首创环保按照持股比例51%为雄安首创提供本次财务资助。 本次财务资助事项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资金使用,不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二、被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公司拟与雄安首创签订《借款协议》,协议主要条款如下: 甲方: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河北雄安首创环境治理有限公司 借款金额:人民币6,426万元 借款期限:合同签订日起1年 4.55% 借款利率:年利率 资金用途:归还有息负债和补充运营资金 违约责任:若乙方逾期未归还,每逾期一日,每日按照未归还借款本金的万四、财务资助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雄安首创本次申请借款1.26亿元,各股东按持股比例借款,首创环保按照持股比例51%为雄安首创提供本次财务资助。公司对控股子公司雄安首创的生产经营及财务管理可控,公司也拥有较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评价体系,能够对雄安首创实施有效的业务、资金管理和风险控制,确保公司资金安全。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处于风险可控范围之内,不会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时公司将通过积极推进雄安首创提升自身经营能力、加大应收账款催收及拓宽融资渠道等多种方式推动完成本次借款的还款工作。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11月2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2025年度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河北雄安首创环境治理有限公司提供借款的议案》,同意公司向雄安首创提供借款;借款金额为人民币6,426万元;借款用于归还有息负债和补充运营资金;借款期限为合同签订日起1年;借款利率为年利率4.55%。该事项尚需经股东会审议。 六、累计提供财务资助金额及逾期金额
敬请各位股东审议。 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财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