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湃科技(300530):全资子公司终止日常经营重大合同
证券代码:300530 证券简称:领湃科技 公告编号:2025-070 湖南领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终止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情况概述 湖南领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6月21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签订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2),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南领湃储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与某客户(以下简称“甲方”)签订了《100MW/200MWh储能电站项目储能系统设备采购合同》(以下简称“原协议”、“合同”),合同金额预计为人民币12,500.00万元(含税)。 二、合同终止情况 原协议签订后,因甲方项目地土地审批手续未通过等原因,项目未如期启动且至今仍处于停顿状态,另因合同签署距今已逾一年,外部市场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储能设备市场价格大幅下跌,如继续履行合同将对甲方造成比目前市场价更重的经济负担,但与此同时,为响应合同中约定要求,良好履行己方合同义务,乙方在合同签订后,积极购买原材料投入人力物力生产,按甲方要求备货,以备甲方随时之需,乙方已按甲方要求设计方案备货10台储能设备,现已形成呆滞,双方均各自投入巨大,基于以上客观事由,甲乙双方经慎重思考后决策,在平等自愿、互利互惠、减少损失、共赢发展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终止协议: 1、甲乙双方签订的原采购合同终止,不再继续履行。 2、同时,甲方支付给乙方的部分预付款共计500万元,经双方协商后,明确甲方向乙方购买价值不少于1000万元的乙方储能产品(原采购合同已备货5MWh储能柜一台及乙方261Kwh标准储能柜若干),前述500万元可抵扣甲方应付货款,甲方须于2026年9月30日前完成提货,且提货前甲方应当完成全部货款支付,有关交易的具体事宜双方另行签订买卖合同明确。原乙方向甲方开具的1,250万元增值税专用发票事项,后续双方协商处理。 3、双方应于2026年9月30日之前签订买卖合同并完成前述储能产品采购事宜,如因任何一方客观原因导致无法按期完成合同签订的,双方应友好协商并确定延期安排。若因甲方无正当理由恶意拒绝签订合同,则视为甲方自动放弃采购乙方产品并抵偿500万元货款的权利,该500万元归乙方所有,作为对乙方原采购合同投入准备的补偿,乙方无需再退还甲方,也不再抵扣任何货款,甲方同意不再向乙方主张相关权利。 4、其他义务:本协议签订后,除前述500万元相关约定事宜须按本约定履行外,双方其他权利义务两清,甲乙方均不得以任何理由就原协议再向另一方主张任何权利。 5、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盖章后生效,协议一式肆份,甲、乙方各执贰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终止协议》的签订是经公司审慎研究并与对方协商一致的结果,截至目前本项目己发生了部分相关前期费用,不会对公司当期经营业绩及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具体影响最终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公司将继续聚焦主业并积极深耕市场,进一步提高公司应对外部环境变化带来的抗风险能力。 四、备查文件 《项目终止协议》。 特此公告。 湖南领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2月18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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