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钢联(300226):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证券代码:300226 证券简称:上海钢联 公告编号:2025-089 上海钢联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会无增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2—4为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的议案,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3、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表决。 4、本次股东会审议的全部议案均对中小投资者实行单独计票。 5 4 、本公告中百分比例均保留 位小数,若其各分项数值之和与合计数值存在尾差,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日期: 现场会议召开日期:2025年12月17日(星期三)下午14:45 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12月17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2025 12 17 9:15-9:25 9:30-11:30 13:00-15:00 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年 月 日上午 , ,下午 ;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17日上午9:15-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宝山区园丰路68号1号楼 3、会议表决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表决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朱军红先生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7、会议出席情况: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78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101,458,11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8329%。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72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4,682,10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690%。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6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96,776,01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3638%。 (2)网络投票情况: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72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4,682,10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690%。 8、公司部分董事、董事会秘书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的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告): 1、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届满辞职暨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1,143,43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898%;反对295,7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915%;弃权18,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367,4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2789%;反对295,7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3174%;弃权18,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037%。 表决结果: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相互借款暨关联交易相关事项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告。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亚东兴业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朱军红、上海园联投资有限公司共计持有公司股份96,002,829股,已回避表决。 总表决情况: 同意3,965,3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6890%;反对1,470,8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9627%;弃权19,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48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192,2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8.1790%;反对1,470,8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4152%;弃权19,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058%。 表决结果: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钢银电商向关联方借款暨关联交易相关事项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告。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朱军红、上海园联投资有限公司共计持有公司股份15,151,666股,已回避表决。 总表决情况: 同意85,913,56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448%;反对369,6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283%;弃权23,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6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289,2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6087%;反对369,6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8958%;弃权23,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955%。 表决结果: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钢银电商向钢联物联网借款暨关联交易相关事项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告。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亚东兴业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朱军红、上海园联投资有限公司共计持有公司股份96,002,829股,已回避表决。 总表决情况: 同意5,066,5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8732%;反对363,2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594%;弃权25,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67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293,3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6963%;反对363,2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7591%;弃权25,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446%。 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上正恒泰律师事务所郭蓓蓓、程硕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上海上正恒泰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上海钢联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上海钢联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2月17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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