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达证券(601059):信达证券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信息公布前股票价格波动是否达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6号——重大资产重组》相关标准的说明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信息公布前股票价格波动是否达到《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6号——重大资产重组》 相关标准的说明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兴证券”)拟由中金公司通过向东兴证券全体A股换股股东发行A股股票、向公司全体A股换股股东发行A股股票的方式换股吸收合并东兴证券、公司(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因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股票自2025年11月20日起停牌。公司股票在停牌前20个交易日期间的涨跌幅情况,以及同期大盘指数、行业指数的涨跌幅情况如下:
综上所述,在分别剔除同期大盘因素(上证指数,000001.SH)和同期行业板块因素(证监会资本市场服务行业指数,883171.WI)后,公司股票价格在停牌前20个交易日内累计涨跌幅均未达到20%,不存在异常波动的情况。 特此说明。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信息公布前股票价格波动是否达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6号——重大资产重组>相关标准的说明》的盖章页)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7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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