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文轩(601811):新华文轩H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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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5年12月24日 16:25:39 中财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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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 新华文轩: 新华文轩H股公告

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對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份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新華文軒出版傳媒股份有限公司
XINHUA WINSHARE PUBLISHING AND MEDIA CO., LTD.
(於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成立之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811)
(I)於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二十三日召開的臨時股東大會的投票結果;及(II)修訂公司章程等制度暨取消設置監事會
茲提述新華文軒出版傳媒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i)日期為二零二五年十月三十日有關(其中括)建議修訂公司章程等制度暨建議取消設置監事會的公告;及(ii)日期為二零二五年十一月七日有關(其中括)建議修訂公司章程等制度暨建議取消設置監事會的通函(「該通函」)及有關臨時股東大會之通告。除文義另有所指外,本公告所用詞彙與該通函所界定具相同涵義。
董事會確認本公告並無虛假聲明、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並對本公告所載內容之真實性、準確性及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I. 臨時股東大會的投票結果
本公司已於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二十三日(星期二)上午九時三十分於中國四川省成市錦江區三色路238號新華之星A座舉行臨時股東大會(「臨時股東大會」)。
合共持有1,233,841,000股股份的持有人,即代表本公司已發行股本總額的100%,有權出席臨時股東大會及就會上提呈之決議案(「臨時股東大會決議案」)表決。所有股東於臨時股東大會上就臨時股東大會決議案進行投票時,未受任何限制。概無任何股東須就任何臨時股東大會決議案放棄投票。概無任何股份賦予持有人權利出席而僅可對臨時股東大會決議案投反對票。
出席臨時股東大會的股東和股東代理人,共持有代表本公司774,482,705股有表決權股份,佔本公司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62.770058%。所有臨時股東大會
| 1、 出席臨時股東大會的股東(括股東代理人)人數 | 125 | | 其中:A股股東(括股東代理人)人數 | 124 | | H股股東(括股東代理人)人數 | 1 | | 2、 出席臨時股東大會的股東(括股東代理人)所持有表決
權的股份總數(股) | 774,482,705 | | 其中: A股股東(括股東代理人)所持有表決權的股份
總數(股) | 689,668,097 | | H股股東(括股東代理人)所持有表決權的股份
總數(股) | 84,814,608 | | 3、 出席臨時股東大會的股東(括股東代理人)所持有表決
權股份數佔本公司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比例(%) | 62.770058 | | 其中: A股股東(括股東代理人)持股佔股份總數的比
例(%) | 55.896027 | | H股股東(括股東代理人)持股佔股份總數的比
例(%) | 6.874031 |
註: 出席臨時股東大會的股東括現場出席會議的股東以及通過網絡投票出席會議的A股股東。
臨時股東大會由本公司非執行董事柯繼銘先生主持。本公司在任董事8人,列席7人,董事長周青先生因其他事務未能出席臨時股東大會。本公司在任監事6人,列席5人。監事薛豐先生因其他事務未能出席臨時股東大會。本公司高級管理層之總經理、董事會秘書亦列席臨時股東大會。
| 特別決議案 | 股東類型 | 所有出席
股東的
投票權 | 贊成 | | 反對 | | 棄權 | | | | | | 所代表股份
數目 | 股份
投票數量 | 百分率
(%) | 股份
投票數量 | 百分率
(%) | 股份
投票數量 | 百分率
(%) | | | 1. | 審批本公司日期
為二零二五年十
一月七日的通函
所載之本公司章
程的修訂建議暨
建議取消設置監
事會。 | A股股東 | 689,668,097 | 682,535,770 | 98.965832 | 6,793,627 | 0.985057 | 338,700 | 0.049111 | | | | H股股東 | 84,814,608 | 11,622,476 | 13.703389 | 73,192,132 | 86.296611 | 0 | 0.000000 | | | | 合計 | 774,482,705 | 694,158,246 | 89.628631 | 79,985,759 | 10.327637 | 338,700 | 0.043732 | | 由於超過三分之二的票數贊成該決議案,該項決議案獲正式通過為特別決議案。 | | | | | | | | | | | 2. | 審批本公司日期
為二零二五年十
一月七日的通函
所載之本公司股
東大會議事規則
的修訂建議。 | A股股東 | 689,668,097 | 689,331,497 | 99.951194 | 312,900 | 0.045370 | 23,700 | 0.003436 | | | | H股股東 | 84,814,608 | 70,978,931 | 83.687153 | 13,834,677 | 16.311668 | 1,000 | 0.001179 | | | | 合計 | 774,482,705 | 760,310,428 | 98.170098 | 14,147,577 | 1.826713 | 24,700 | 0.003189 | | 由於超過三分之二的票數贊成該決議案,該項決議案獲正式通過為特別決議案。 | | | | | | | | | | | 3. | 審批本公司日期
為二零二五年十
一月七日的通函
所載之本公司董
事會議事規則的
修訂建議。 | A股股東 | 689,668,097 | 682,629,770 | 98.979462 | 6,726,227 | 0.975284 | 312,100 | 0.045254 | | | | H股股東 | 84,814,608 | 25,713,153 | 30.316892 | 59,100,455 | 69.681929 | 1,000 | 0.001179 | | | | 合計 | 774,482,705 | 708,342,923 | 91.460134 | 65,826,682 | 8.499439 | 313,100 | 0.040427 | | 由於超過三分之二的票數贊成該決議案,該項決議案獲正式通過為特別決議案。 | | | | | | | | | | | 普通決議案 | 股東類型 | 所有出席
股東的
投票權 | 贊成 | | 反對 | | 棄權 | | | | | | 所代表股份
數目 | 股份
投票數量 | 百分率
(%) | 股份
投票數量 | 百分率
(%) | 股份
投票數量 | 百分率
(%) | | | 4. | 審批本公司日期
為二零二五年十
一月七日的通函
所載之本公司獨
立董事工作制度
的修訂建議。 | A股股東 | 689,668,097 | 689,406,397 | 99.962054 | 239,500 | 0.034727 | 22,200 | 0.003219 | | | | H股股東 | 84,814,608 | 84,813,608 | 99.998821 | 0 | 0.000000 | 1,000 | 0.001179 | | | | 合計 | 774,482,705 | 774,220,005 | 99.966081 | 239,500 | 0.030923 | 23,200 | 0.002996 | | 由於超過50%的票數贊成該決議案,該項決議案獲正式通過為普通決議案。 | | | | | | | | | | | 5. | 審批本公司日期
為二零二五年十
一月七日的通函
所載之本公司關
聯交易制度的修
訂建議。 | A股股東 | 689,668,097 | 689,405,097 | 99.961866 | 240,800 | 0.034915 | 22,200 | 0.003219 | | | | H股股東 | 84,814,608 | 84,813,608 | 99.998821 | 0 | 0.000000 | 1,000 | 0.001179 | | | | 合計 | 774,482,705 | 774,218,705 | 99.965913 | 240,800 | 0.031091 | 23,200 | 0.002996 | | 由於超過50%的票數贊成該決議案,該項決議案獲正式通過為普通決議案。 | | | | | | | | | |
香中央證券登記有限公司(本公司H股股份過戶登記處)聯同北京觀韜(成)律師事務所(本公司中國法律顧問)擔任臨時股東大會投票的監票人。
II. 修訂公司章程等制度暨取消設置監事會
誠如該通函所述,為落實中國證監會有關規定,董事會建議取消設置監事會(括廢止本公司現行之監事會議事規則),由董事會審計委員會行使公司法規定監事會之職權。董事會建議對本公司的公司章程的相應條款進行修訂。
董事會亦宣佈建議對本公司現行股東大會議事規則、董事會議事規則、獨立董事工作制度及關聯交易制度作出若干相應建議修訂。前述該等制度之建議修訂不會對本公司類別股東的現有權利造成任何變動。
有關公司章程、股東大會議事規則、董事會議事規則修訂建議的第1至3項特別決議案均已於臨時股東大會獲批准通過。修訂後的公司章程等若干制度全文請參見聯交所網站 ( http://www.hkexnews.hk )以及本公司網站( https://www.winshare.com.cn )。敬請股東留意,公司章程等制度的英文版本(如適用)為其中文版本的非正式譯文。倘中文版本與英文版本不相符,概以中文版本為準。
(二) 取消設置監事會
另董事會宣佈,經股東於臨時股東大會批准後,即自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二十三日,本公司取消設置監事會(括廢止本公司現行之監事會議事規則)。
各監事確認,彼等與董事會並無任何意見分歧,亦無任何其他事宜須提請股東注意。
董事會藉此機會對各位監事於本公司任職期內對公司發展所作出的重要貢獻表示衷心感謝。
承董事會命
新華文軒出版傳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
周青
中國?四川,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於本公告日期,董事會成員括(a)執行董事周青先生、劉龍章先生及李先生;(b)非執行董事柯繼銘先生及譚鏖女士;以及(c)獨立非執行董事劉子斌先生、鄧富民先生及韓文龍先生。
* 僅供識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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