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隆科技(603197):保隆科技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证券代码:603197 证券简称:保隆科技 公告编号:2025-127 债券代码:113692 债券简称:保隆转债 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184号)同意注册,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证券”)及联席主承销商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包销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1,390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共计募集资金人民币1,390,000,000.00元,扣除主承销商长城证券保荐承销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6,000,000.00元后的募集资金为1,384,000,000.00元,已由主承销商长城证券于2024年11月6日汇入本公司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普陀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号:8110201012801834361)。 本次发行过程中,公司应支付承销及保荐费用、律师费用、审计及验资费用、资信评级费等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合计人民币12,927,452.82元,上述募集资金总额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377,072,547.18元。上述募集资金实收情况已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大信验字[2024]第1-00069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实行了专户存储,并与开户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本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做出了明确的规定。自募集资金到位以来,公司严格按照《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存放、使用及管理募集资金,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 (一)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签订情况 2024年11月6日,公司及保荐机构长城证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24年11月22日,公司及子公司与保荐机构分别与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松江支行、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市南分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徽自贸试验区合肥片区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国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国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25年10月21日,公司及保荐机构长城证券与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松江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2024-116)、《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2024-118)、《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2025-101)。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募集资金专户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开立情况如下:
特此公告。 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30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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