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信诺(300252):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金信诺 股票代码:300252 信息披露义务人姓名:赣州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兴国路65号赣州总部经济区西座18、19、21层 通讯地址: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兴国路65号赣州总部经济区西座18、19、21层 股权变动性质:股份减少,持股比例降至5%以下 签署日期:二〇二五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15号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15号准则》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信诺”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金信诺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录 释义.....................................................................................................................................................4 第一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5 第二节权益变动目的......................................................................................................................7 第三节权益变动方式......................................................................................................................8 第四节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9 第五节其他重大事项....................................................................................................................10 第六节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11 第七节备查文件............................................................................................................................12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它上市公司中直接或间接持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二节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目的系信息披露义务人经营及资金相关安排。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有意在未来 12个月内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金信诺于2025年9月1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74),赣州发展持有公司股份39,612,094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5.9823%,占公司剔除回购股份后总股本比例5.9868%),计划在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5年10月20日至2026年1月19日)以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6,621,538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0000%,占公司剔除回购股份后总股本比例1.0008%)。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赣州发展已减持6,504,40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823%,占公司剔除回购账户股份后总股本的0.9831%。本次减持后,赣州发展持有的公司股份从39,612,094股减少至33,107,68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由5.9823%(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总股本的5.9868%)减少至4.999999%(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总股本的5.0038%),持股比例下降至5%以下。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除上述股份减持计划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内在符合并遵守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基础上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可能性。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三节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减持前后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本次减持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变动情况如下: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金信诺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等权利限制情况。 四、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第四节前 6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于2025年5月22日至2025年8月6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6,612,21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986%,占公司剔除回购账户股份数量后总股本的0.9993%。详见金信诺于2025年8月18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变动触及1%整数倍暨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3)。除前述情况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6个月内不存在其他买卖金信诺股份的行为。 第五节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规定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亦不存在证监会或者深交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而未提供的其他信息。 第六节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单位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赣州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盖章) 法定代表人:杨晓斌 签名(章):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2025年12月29日 第七节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3、证监会或深交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二、备置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上市公司住所,以供投资者查询。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字盖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赣州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盖章) 法定代表人:杨晓斌 签名(章):_______________ 日期:2025年12月29日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赣州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盖章) 法定代表人: 杨晓斌 签名(章):_______________ 日期:2025年12月29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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