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ST未名(002581):收到《刑事判决书》暨诉讼进展
证券代码:002581 证券简称:ST未名 公告编号:2025-088 山东未名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刑事判决书》暨诉讼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重要内容提示: 1、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二审判决 2、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害单位 3、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本次诉讼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本次诉讼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诉讼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山东未名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刑事判决书》([2024]鲁03刑终46号)。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案件基本情况 (一)案件当事人 1、被告人:潘爱华、李鹏飞、罗德顺 2、被害单位:山东未名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二)案件基本情况 针对杭州强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强新”)入股公司全资子公司未名生物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未名”)事项,公司已于2022年8月17日向淄博市公安局张店分局报案。为了保障公司的利益,尽快收回杭州强新持有厦门未名的34%股权,2025年7月双方协商签署《和解协议》,杭州强新将厦门未名工商登记上杭州强新持有的34%股权无偿转让给公司,并签订《股权转让协议》。2025年7月22日,公司已办理完成了全资子公司厦门未名相关工商变更登记与备案手续,并取得了由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厦门未名在工商登记的股权关系100%属于公司。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1月24日、2023年5月30日、2024年2月20日、2025年7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收到<立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96)、《关于收到淄博市公安局张店分局<起诉意见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1)、《关于关于收到<刑事判决书>暨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7)、《关于签署<和解协议>及工商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1)。 二、与公司相关判决情况 经依法审理,责令潘爱华向厦门未名返还人民币1,275万元。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已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外,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四、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本次诉讼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本次诉讼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诉讼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刑事判决书》([2024]鲁03刑终46号) 特此公告。 山东未名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2月31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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