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江苏金租(600901):江苏金租:关于为项目公司提供担保

时间:2026年01月05日 15:56:19 中财网
原标题:江苏金租:江苏金租:关于为项目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901 证券简称:江苏金租 公告编号:2026-001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项目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汇裕(天津)航运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
裕租赁”)、汇永(天津)航运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永租
赁”),均为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
境内保税地区设立的全资项目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序号被担保人本次担保额度 (美元)累计担保余额 (含本次)
1汇裕租赁5,400,0005,400,000
2汇永租赁9,600,0009,600,000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基本情况
近日,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以下简称
民生银行”)签订《保证合同》,为汇裕租赁、汇永租赁的有关
融资提供担保。汇裕租赁、汇永租赁是本公司经原中国银保监会江
苏监管局批准后,为开展跨境船舶租赁业务而在境内保税地区设立
的全资项目公司。具体担保情况如下:

序 号被担保人债权人担保额度 (美元)担保期限担保方 式
1汇裕租赁中国民生银 行股份有限 公司南京分 行5,400,000主合同项下 债务履行期 限届满之日 起三年连带责 任保证 担保
2汇永租赁    
   9,600,000  
(二)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分别于2025年4月25日、2025年5月19日召开了第四届
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对境内保税地区项目公司预计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为在境
内保税地区设立的项目公司对外融资提供不超过60亿元人民币(或
等值外币)的担保,期限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止。期间内任一时点担保余额不超过100亿元
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6日在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对境内保税地区项目公司预计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6)。

本次担保属于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并在有效期内,
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汇裕(天津)航运租赁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22年4月14日
2.住所:天津自贸试验区(东疆综合保税区)澳洲路6262号查验
库办公区202室(天津东疆商务秘书服务有限公司自贸区分公司托管
第6251号)
3.法定代表人:张欣航
4.注册资本:人民币10万元整
5.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金融租赁公司在境内保税地区设立项目
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
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6.与本公司关系:公司在境内保税地区设立的全资项目公司
7.被担保人财务信息: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年 月 日 2024 12 31 年度 2024 
总资产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
75,903,367.265,349,134.005,215,113.941,720,594.46
年 月 日 2025 9 30年 月 2025 1-9  
总资产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
95,550,486.715,979,053.082,155,643.73697,321.31
被担保人不存在涉及对外担保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属于
失信被执行人。

(二)汇永(天津)航运租赁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22年6月8日
2.住所:天津自贸试验区(东疆综合保税区)澳洲路6262号查验
库办公区202室(天津东疆商务秘书服务有限公司自贸区分公司托管
第6751号)
3.法定代表人:张欣航
4.注册资本:人民币10万元整
5.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金融租赁公司在境内保税地区设立项目
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
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6.与本公司关系:公司在境内保税地区设立的全资项目公司
7.被担保人财务信息: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年 月 日 2024 12 31 年度 2024 
总资产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
75,902,921.655,348,591.205,214,965.531,720,101.74
年 月 日 2025 9 30 年 月 2025 1-9 
总资产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
134,032,042.985,946,969.692,130,159.24665,513.85
被担保人不存在涉及对外担保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属于
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汇裕(天津)航运租赁有限公司
1.担保方: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
3.担保金额:5,400,000美元
4.担保期限: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5.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6.担保范围:主债权本金及其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
赔偿金、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执行
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担保财产保管费、仲裁费、送达费、公
告费、律师费、差旅费、生效法律文书延迟履行期间的加倍利息和
所有款项和其他应付合理费用等)。

(二)汇永(天津)航运租赁有限公司
1.担保方: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
3.担保金额:9,600,000美元
4.担保期限: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5.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6.担保范围:主债权本金及其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
赔偿金、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执行
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担保财产保管费、仲裁费、送达费、公
告费、律师费、差旅费、生效法律文书延迟履行期间的加倍利息和
所有款项和其他应付合理费用等)。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是基于项目公司经营发展的合理需要,有利于项目公
司的持续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

担保对象资信状况较好,有能力偿还到期债务。同时公司持有
汇裕租赁、汇永租赁100%股权,对项目公司有充分的控制权,能够
及时掌握其资信情况、履约能力,担保风险可控。本次担保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董事会意见
2025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2025年度对境内保税地区项目公司预计担保额度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对保税地区项目公司的担保,以预计年度担保额度
的形式进行审议并授权,担保额度符合项目公司日常经营需要,有
利于项目公司主营业务发展,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
益的情形。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外担保均为公司为项目公司对外融
资提供的担保。按2026年1月5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汇率中间价(1
美元兑7.0230人民币元)折算,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含本次)为人民币3,828,223,705.10元,占公司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15.86%。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事项。

特此公告。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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