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中科(002819):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时间:2026年01月06日 20:35:37 中财网
原标题:东方中科: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证券代码:002819 证券简称:东方中科 公告编号:2026-002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大连金融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保证向
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
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持有本公司股份34,606,800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比例11.68%)
的股东大连金融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连金投”),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2026年1月
28日至2026年4月27日),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
超过2,963,600股,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5,927,200
8,890,800
股。本次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
本比例3.00%)。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近日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大连金投提交的减持股份相关告知函,根
据《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
等有关规定,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1、股东名称:大连金融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股东持有股份的数量、减持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股东名称持股数量 (股)占公司总 股本比例计划减持股份数 量不超过股数 (股)计划减持股份数 量不超过公司总 股本比例
大连金融产业投 资集团有限公司34,606,80011.68%2,963,600 (集中竞价交易)1.00%
   5,927,200 (大宗交易)2.00%
合计34,606,80011.68%8,890,8003.00%
注:计算相关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时,以公司目前总股本299,610,100股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3,247,000股为基准进行计算。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自身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协议转让受让的股份。

3、减持期间: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
(2026年1月28日至2026年4月27日)(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
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及个人承诺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4、减持价格:根据二级市场价格确定。

5、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若计划减持期间
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股份数量做相
应调整。

6、大连金投在受让欧力士科技租赁株式会社时承诺:在通过协
议转让方式取得欧力士科技租赁持有的上市公司23.85%股份,至欧
力士科技租赁株式会社原承诺期限届满(即2021年11月11日)期
间,本公司如有减持行为的,减持不超过减持前所持股份总数的
20%,且减持价格不低于东方中科上市发行价。若违反锁定期满后
关于减持意向或减持价格承诺的,则由此所得收益归发行人所有,
并在东方中科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报刊上公开
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向发行人的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
歉。如造成投资者损失的,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上述承诺的承诺期限已于2021年11月11日届满,大连金投在
承诺期限内未违反上述承诺。本次拟减持事项亦不存在违反此前已
披露的持股意向、承诺的情况。

7、上述拟减持股东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规定
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股份计划最终是否按期实施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
股价等情形决定,因此尚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也
存在是否如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

2、本次减持股份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
会对公司的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3、在本次减持计划期间内,上述股东将严格遵守《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要求。

4、在计划减持公司股份期间,公司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
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大连金投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一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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