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高速(600035):湖北楚天智能交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湖北交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

时间:2026年01月07日 08:45:47 中财网
原标题:楚天高速:湖北楚天智能交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湖北交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035 证券简称:楚天高速 公告编号:2026-002
公司债简称:25楚天K1 公司债代码:242698
湖北楚天智能交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湖北交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
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湖北楚天智能交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与湖北交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投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由其向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提供存款服务、综合授信服务、资金服务及其他金融服务(其他金融服务需另行订立独立协议),协议有效期三年
? 交易限额

每日最高存款余额100,000.00万元
  
每日最高贷款余额300,000.00万元
  
协议有效期3年
  
存款利率范围存款利率参照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人民币存款基准 利率厘定,不低于国有大型商业银行和全国性股份制 商业银行给予公司的利率水平,且不低于交投财务公 司为成员单位提供的同期同档次的最高存款利率。
贷款利率范围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相关规定执行,并在同等 条件下不高于同期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同类贷款的贷 款利率。
? 鉴于交投财务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湖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交投集团”)的控股子公司,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过去12个月,除已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外,公司与同一关联方湖北交投集团及其下属单位累计发生关联交易2次,金额合计人民币34,500万元?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继续利用交投财务公司提供的金融服务平台,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公司于2026年1月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湖北交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与交投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协议有效期三年。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鉴于交投财务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湖北交投集团的控股子公司,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过去12个月,除已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外,公司与同一关联方湖北交投集团及其下属单位累计发生关联交易2次,金额合计人民币34,500万元,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以上。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交易方介绍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财务公司名称湖北交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0003319054963
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汉阳区四新大道26号湖北国展中心广场 东塔6楼东北侧和7楼
法定代表人王徐鹏
注册资本人民币150,000万元
成立时间2015年6月24日
经营范围(一)吸收成员单位存款;(二)办理成员单位贷款; (三)办理成员单位票据贴现;(四)办理成员单位资 金结算与收付;(五)提供成员单位委托贷款、债券承 销、非融资性保函、财务顾问、信用鉴证及咨询代理业 务;(六)从事同业拆借;(七)办理成员单位票据承兑; (八)从事固定收益类有价证券投资;(九)从事套期 保值类衍生产品交易
财务公司与上市公司关 系?与上市公司受同一控制人控制,具体关系:公司控股 股东湖北交投集团的控股子公司 ?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 ?其他:____________
财务公司实际控制人湖北交投集团
(二)关联方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亿元

 2025年11月30日(未经审计)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
资产总额302.46387.27
负债总额278.82364.13
净资产23.6423.14
 2025年1-11月(未经审计)2024年度(经审计)
营业收入4.795.79
利润总额1.501.72
净利润1.201.31
除本次关联交易所涉业务范围外,交投财务公司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关系。

三、原协议执行情况
?首次签订
?非首次签订

 2024年度2025年度
年末财务公司吸收存款余额3,601,411.08万元3,546,725.09万元
年末财务公司发放贷款余额1,058,403.01万元1,058,482.21万元
上市公司在财务公司最高存款额度100,000.00万元100,000.00万元
年初上市公司在财务公司存款金额17,020.01万元82,342.70万元
年末上市公司在财务公司存款金额82,342.70万元21,673.34万元
上市公司在财务公司最高存款金额99,083.13万元82,342.70万元
上市公司在财务公司存款利率范围0.55%-1.90%0.55%-1.55%
上市公司在财务公司最高贷款额度200,000.00万元200,000.00万元
年初上市公司在财务公司贷款金额43,586.00万元51,060.00万元
年末上市公司在财务公司贷款金额51,060.00万元43,103.61万元
上市公司在财务公司最高贷款金额54,186.00万元51,060.00万元
上市公司在财务公司贷款利率范围2.50%-3.05%2.39%-2.74%
四、《金融服务协议》主要内容
(一)协议主体
甲方:湖北楚天智能交通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湖北交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二)服务内容
1.存款服务
(1)甲方在乙方开立存款账户,并本着存取自由的原则,将资金存入在乙方开立的存款账户,存款形式可以是活期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

(2)乙方提供的存款利率参照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人民币存款基准利率厘定,不低于国有大型商业银行和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给予甲方的利率水平,且不低于乙方为成员单位提供的同期同档次的最高存款利率。

(3)乙方保障甲方存款的资金安全,在甲方提出资金需求时及时足额予以兑付。

(4)甲方存放在乙方的每日存款余额(不含发放贷款产生的派生存款)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超出部分乙方配合甲方在3个工作日内转回指定账户。

2.综合授信服务
(1)在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乙方根据甲方经营和发展需要,为甲方提供综合授信服务,甲方可以使用乙方提供的综合授信办理包括但不限于贷款、票据承兑、票据贴现、保函及其他形式的资金融通业务。

(2)乙方提供的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相关规定执行,并在同等条件下不高于同期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同类贷款的贷款利率。

(3)本协议项下,在符合相关监管规定的前提下,乙方向甲方提供的综合授信额度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实际授信额度以审批为准。乙方向甲方提供每日贷款余额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

(4)有关信贷服务的具体事项由双方另行签署协议。

3.结算服务
(1)甲方在乙方开立结算账户,乙方根据甲方指令为其提供收款服务和付款服务,以及其他与结算业务相关的辅助服务。

(2)乙方免费向甲方提供各项网上银行结算服务,如在柜台办理结算业务则按中国人民银行的指导价格收取费用。

(3)乙方应确保资金结算网络安全运行,保障资金安全,控制资产负债风险,满足甲方支付需求。

4.其他金融服务
(1)乙方在经营范围内为甲方提供其他金融服务,乙方向甲方提供其他金融服务前,双方需进行磋商及订立独立的协议。具体合同必须符合本协议的原则、条款和相关的法律规定。

(2)乙方为甲方提供的其他金融服务,收取的费用应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凡中国人民银行或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有同类金融服务收费标准的,应符合相关规定,同等条件下应不高于同期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就同类金融服务所收取的费用。

(三)交易价格及定价依据
乙方为甲方提供存款服务的存款利率,参照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人民币存款基准利率厘定,不低于国有大型商业银行和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给予甲方的利率水平,且不低于乙方为成员单位提供的同期同档次的最高存款利率。乙方为甲方提供综合授信业务的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相关规定执行,并在同等条件下不高于同期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同类贷款的贷款利率。乙方为甲方提供网上银行结算服务免收服务费,柜台结算服务费按中国人民银行的指导价格收取。

(四)合同生效条件
本协议需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且经甲方股东会通过后生效。

(五)有效期
有效期3年。

(六)风险控制措施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
(1)乙方出现违反《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中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或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
(2)乙方任何一个财务指标不符合《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的要求;
(3)乙方发生挤提存款、到期债务不能支付、大额贷款逾期或担保垫款、电脑系统严重故障、被抢劫或诈骗、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涉及严重违纪、刑事案件等重大事项;
(4)发生可能影响乙方正常经营的重大机构变动、股权交易或者经营风险等事项;
(5)乙方对单一股东发放贷款余额超过乙方注册资本金的50%或该股东对乙方的出资额;
(6)甲方在乙方的存款余额占乙方吸收的存款余额的比例超过30%;(7)乙方的股东对乙方的负债逾期1年以上未偿还;
(8)乙方出现严重支付危机;
(9)乙方当年亏损超过注册资本金的30%或连续3年亏损超过注册资本金的10%;
(10)乙方因违法违规受到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等监管部门的行政处罚;(11)乙方被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责令进行整顿;
(12)其他可能对甲方存放资金带来安全隐患的事项。

五、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交投财务公司是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设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具有为企业集团成员单位提供金融服务的各项资质,各项指标均符合《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与交投财务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充分利用交投财务公司所提供的金融服务平台,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保障经营资金需求,增强资金配置能力,实现资金效益最大化。交投财务公司为公司办理存款、信贷、结算及其它金融服务时,双方遵循平等自愿、优势互补、互利互惠、合作共赢的原则,不会影响公司资金的运作和调拨。

六、本次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本事项已经2026年1月6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周安军先生、宋晓峰先生回避表决,全体独立董事表决同意。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本事项已经2026年1月5日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本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如下:公司与交投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有利于优化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属于公司正常经营行为。本次关联交易遵循了有偿、公平、自愿的商业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湖北楚天智能交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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