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芯科技(688262):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苏州国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国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或“会议”)于 2026年 1月 6日 9:00在苏州市高新区汾湖路 99号狮山总部经济中心 1号楼 17层会议室举行。本次会议的通知于 2025年 12月 30日通过电子邮件及电话等方式送达全体审计委员会委员。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委员 3名,实际出席委员 3名,会议由权小锋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苏州国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委员审议,本次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以 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查,我们认为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并确保公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65,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适时购买商业银行、证券公司、基金公司、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流动性好、风险可控的中、低风险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我们同意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的相关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苏州国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 1月 6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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