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大正元(003029):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上海云鑫)
长春吉大正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长春吉大正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 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 简称:吉大正元 股票 代码:003029 信息披露义务人:上海云鑫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住 所:上海市黄浦区外马路618号601室 通 讯 地 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西溪路569号蚂蚁A空间 股份权益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签署之日期:2026年1月7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长春吉大正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长春吉大正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保证本报告书及相关申报文件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目 录 第一节释义........................................................ 1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2第三节权益变动目的................................................ 4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5第五节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7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 8第七节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9第八节备查文件................................................... 10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 12第一节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词语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海云鑫持有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SZ.300682)约10.77%的股份(与一致行动人上海云钜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合计持有约16.66%的股份)、持有华信永道(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BJ.920592)约9.57%的股份、持有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SH.688322)约9.18%的股份、持有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SH.603918)约5.12%的股份、持有北京友宝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02429.HK)约12.77%的股份、持有合肥维天运通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02482.HK)约13.56%的股份。 (注:此处的持股比例均以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相关上市公司的股份数量除以该上市公司最近一次披露的总股本为计算口径。) 除前述披露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因自身资本规划需要,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其持有的部分吉大正元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在未来 12个月内增加或继续减少其 在吉大正元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2025年9月1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52),因自身资本规划需要,上海云鑫计划在相关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即2025年10月21日至2026年1月20日),合计减持数量不超过5,652,012股,即不超过公司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后总股本的3%。其中,在任意连续90日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总数,合计不超过公司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后总股本的2%(3,768,008股),且受让方在受让后六个月内不得减持其所受让的股份;任意连续90日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总数,合计不超过公司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后总股本的1%(1,884,004股)。 (注:《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52)披露时,拟申请减持数量是按照法规要求以公司总股本扣除回购股份后测算。按2025年9月20日披露的《关于2025年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3),公司已于2025年9月19日将回购股份以非交易过户方式过户至员工持股计划,所以计算减持比例时将不再扣除该部分股数,故拟减持比例由减持预披露公告时的3.00%下降至2.92%,拟减持股数仍与计划一致,后续计算减持比例时亦不再扣除前述回购股份数。)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除本次权益变动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将在未来12个月内根据自身资本规划情况以及证券市场整体状况等因素,决定是否进一步减持其在上市公司持有的股份。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暂无增持公司股份的计划。如有计划或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后的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吉大正元股份数量为20,3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4844%。 2025年10月30日至2026年1月7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上海云鑫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938,000股。 本次权益变动后,上海云鑫持有公司股份由20,300,000股减少至19,362,000股,持股比例由10.4844%减少至10.0000%。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权益情况如下:
截至本报告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所涉股份不存在质押、查封或冻结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五、本次权益变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不会对上市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也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其他说明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违法违规的情况。 第五节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信息外,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买卖吉大正元股份的情况。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除本报告书所载事项外,不存在信息披露义务人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而未提供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上海云鑫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名): 纪纲 2026年1月7日 第八节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或身份证明文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3、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4、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5、中国证监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二、备查地点 本报告书和备查文件置于长春吉大正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办公室,供投资者查阅。投资者也可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查阅本报告书全文。 (本页无正文,为《长春吉大正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上海云鑫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名): 纪纲 2026年1月7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上海云鑫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名): 纪纲 2026年1月7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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