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进电动(688280):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精进电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精进电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保荐机构”)作为精进电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进电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精进电动为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及意见如下: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精进电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821号)核准,公司向境内投资者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47,555,000股,每股股票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147,555,000.00元。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每股发行价格为13.7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033,307,900.00元,扣除保荐及承销费用、审计验资费用、律师费用、信息披露费用、印花税及发行手续费等费用共计人民币178,570,973.36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854,736,926.64元。上述资金于2021年10月21日到位,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验证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1]第ZB11473号验资报告。 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1、公司在《精进电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2020 5 31 2019 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经公司 年 月 日召开的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将投资于以下项目:单位:万元
、 年 月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审议《关于调整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结合各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对各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的金额进行相应调整。原预计募集资金使用规模200,000.00万元,调整后募集资金使用规模185,473.69万元。具体调整如下: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三、本次拟结项的募投项目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四、本次拟结项的募投项目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严格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本着节约、合理、高效的原则,审慎使用募集资金。在保证项目质量和控制实施风险的前提下,公司加强项目建设各个环节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通过对各项资源的合理调度和优化配置,降低了项目的成本和费用,形成了资金节余。 募集资金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期间产生了一定的利息收入。 五、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拟将结项募投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上述资金划转完成后,结项募投项目在银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公司将办理销户手续。相关专户注销后,公司与项目实施主体、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相关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六、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公司于2026年1月7日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和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高中端电驱动系统研发设计、工艺开发及试验中心升级项目”予以结项,并将本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七、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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