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帆电缆(605222):起帆电缆关于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证券代码:605222 证券简称:起帆电缆 公告编号:2026-002 债券代码:111000 债券简称:起帆转债 上海起帆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起帆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667号)核准,上海起帆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1,000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00,000,000.00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89,049,924.53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验,并于2021年5月28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1]第ZG11642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5年5月修订)》(上证发〔2025〕68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上海起帆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 根据《管理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保荐机构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金山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张堰支行、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固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全资子公司池州起帆电缆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池州长江路支行、国泰海通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上述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三、本次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情况 公司于2025年12月8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对公司2021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池州起帆电线电缆产业园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该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10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2025-081)。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情况具体如下:
特此公告。 上海起帆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9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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