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赛为(300044):公开招募和遴选重整投资人

时间:2026年01月08日 18:00:39 中财网
原标题:ST赛为:关于公开招募和遴选重整投资人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044 证券简称:ST赛为 公告编号:2026-001
深圳市赛为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开招募和遴选重整投资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1、本次招募重整投资人具有不确定性,存在报名期内未能招募到合格重整投资人、重整投资人未按期签订投资协议等可能性。

2、虽然深圳中院裁定公司进入预重整程序,但不代表公司进入重整程序,预重整为法院正式受理重整前的程序,公司预重整能否成功存在不确定性。如果公司预重整成功,法院将依法审查是否受理重整申请,公司能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不确定性。无论公司是否能进入重整程序,公司都将在现有基础上积极做好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第10.4.1条第(九)项的规定,如果法院裁定受理申请人提出的重整申请,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第10.4.18条第(八)项的规定,如果公司因重整失败而被法院裁定破产,则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4、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保留意见的《2024年度审计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第六项,“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的规定,公司股票将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ST)。自2025年4月25日复牌起,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公司股票简称由“赛为智能”变更为“ST赛为”。

5、重大诉讼
公司与深圳市艾特网能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艾特网能”)存在买卖合同纠纷的诉讼情况,深圳中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本次判决将会对公司2025年度净利润产生一定的影响,且因本案件与深圳国际仲裁院审理的与艾特网能的买卖合同纠纷为同一标的的不同组成部分,在本案件二审败诉的情况下,公司将基于谨慎性原则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对公司净利润的影响金额以会计师审计确认后的数据为准;公司2025年10月27日披露的《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为71,916,836.90元,据此数据计算,本次判决可能导致公司当前净资产为负,因《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2025年度期末净资产金额仍存在不确定性,具体以会计师审计后的数据为准。详见公司2025年12月2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重大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5)。

敬请广大投资者充分关注公司的相关风险,审慎理性决策,谨慎投资。

2025年7月22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深圳中院”)决定对深圳市赛为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为智能”或“公司”)启动预重整程序,并指定深圳市正源清算事务有限公司担任预重整管理人。

为依法有序推进预重整及后续重整工作,维护各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等相关规定,经向深圳中院报告,预重整管理人决定公开招募和遴选赛为智能重整投资人。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公司概况
(一)基本情况
赛为智能成立于1997年2月27日,2010年1月20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代码为300044,公司注册资本为76386.9228万元人民币(以下无特殊说明,币种均为人民币)。赛为智能是一家以人工智能算法为核心技术,赋能公司无人机、工业机器人、轨道交通等多个智慧城市场景及业务的企业。公司注册地址为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下李朗社区联李东路8号赛为大楼A101至15楼。

(二)资产及负债情况
根据赛为智能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截至2025年9月30日,赛为智能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约10.91亿元,其中流动资产约4.86亿元,非流动资产约6.05亿元;负债总额约10.28亿元,其中流动负债约5.48亿元,非流动负债约4.8亿元。

二、招募和遴选目的
本次招募和遴选的目的在于引入符合新质生产力、国家战略政策支持方向、具有优质产业和雄厚实力的(预)重整投资人,由重整投资人为公司提供产业及资金等方面支持:一是有效整合产业资源,实现产业升级,恢复和提升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和盈利能力;二是全面化解公司经营及债务风险,优化公司的资产和负债结构;三是依法维护和保障债权人公平受偿权益,努力实现债权人、债务人、出资人和投资人等各方共赢。

三、招募须知
(一)本公告之内容对全体/任一意向重整投资人同等适用,“意向重整投资人”是指拟通过本次投资取得赛为智能股票的投资人。本次招募仅接受产业投资人或由产业投资人组成的产业联合体报名,不接受自然人以及存在重大违规记录、资质存在瑕疵或存在其他可能影响重整程序有序推进的主体报名。财务投资人由中选的产业投资人或产业投资人组成的联合体与相关方共同协商引进。

(二)本公告不构成要约,不具有预重整投资协议的约束力。

(三)本公告所述信息仅供意向重整投资人参考。本公告并不替代意向重整投资人的尽职调查,预重整管理人不承担任何担保责任和瑕疵担保责任。

(四)预重整期间,预重整投资人招募和遴选的效力延续至公司正式重整程序,即无特殊情况下,公司正式进入重整程序后不再另行遴选重整投资人,预重整投资人将直接成为重整投资人。重整投资人应当遵守预重整期间所签订的重整(五)本次公开招募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最终解释权归预重整管理人所有,预重整管理人有权决定继续、中止或终止重整投资人招募或特定重整投资人参选资格。

四、招募方案
(一)招募条件
为确保公司预重整和重整工作顺利进行,全面化解公司经营及债务风险,实现对公司未来发展的持续支持,意向重整投资人应具备如下条件:
1、主体资格
(1)意向重整投资人应当是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非法人组织(不包括分支机构),具有较高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或涉嫌有重大违法行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被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无未结的被立案调查事项。

(2)意向重整投资人应具备清晰的内部决策流程,能够高效完成相应的谈判和决策工作,能够在合理的时间内完成本次交易。

(3)意向重整投资人可以由两名或两名以上的产业投资人组成联合体。联合体报名需说明各成员分工职责(确定牵头投资人)、权利义务安排以及联合体各方是否构成一致行动等情况,组成联合体的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与赛为智能重整投资人招募。联合体中,各成员应均符合本次招募的全部资格条件。联合体牵头投资人一经确定,未经预重整管理人许可不得更换,如牵头投资人未经预重整管理人初步审查或未经预重整管理人许可退出招募和遴选的,视为联合体整体未通过初步审查或退出本次招募和遴选。各联合体成员需要在重整投资方案中承诺,发生联合体成员退出的情况时,其他联合体成员将按照投资份额的相对比例或内部协商一致的比例承接退出成员的投资份额。

(4)意向重整投资人应当满足国家法律法规、监管政策对相关行业投资人的资格要求(如有),并对因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监管政策实施投资而形成的不利后果承担全部责任。

(5)本次招募不接受财务投资人报名。

(1)意向重整投资人或其实际控制人应具备与本次重整投资相适应的资产规模和资金实力,能够出具相应的资产证明或其他履约能力证明,明确投资资金来源,且应合法合规;未负有数额较大的到期未清偿债务。

(2)意向重整投资人或其实际控制人具备与赛为智能规模相适应的经营和管理能力,具备与赛为智能高新技术主体地位相匹配的资深行业背景与核心技术能力,及经过验证的、成功的高新技术企业运营经验,其综合能力能切实赋能赛为智能,驱动其在技术迭代、经营效率与公司治理等方面实现提升的,可被优先考虑。意向重整投资人需基于赛为智能的生产经营属性进行战略投资。

(3)意向重整投资人需在报名时明确是否有意通过参与重整投资取得赛为智能控制权,拟取得控制权的投资人为产业投资人。联合体报名的,各联合体成员需明确是否对取得控制权的行为构成一致行动。

为保证赛为智能生产经营,维系重整价值,中选的意向重整投资人在预重整及重整期间须为赛为智能提供流动性资金支持,具体以赛为智能实际资金需求为准。

3、其他条件
本次招募和遴选不限制意向重整投资人的行业分类,但意向重整投资人或其实际控制人拥有在相关产业领域具备战略优势或丰富的产业经验,符合与赛为智能主营业务或未来规划业务相匹配、产业协同的经验、技术且能够提供业务资源、资金扶持等方面支持的优势,符合“新质生产力”发展、解决产业链供应链“卡脖子”关键薄弱环节、“国产替代”自主可控等国家战略政策支持方向且相关能力已获市场验证的,在同等条件下可被优先考虑。

(二)招募流程
1、报名
(1)报名时间
意向重整投资人应在2026年1月26日12时前到预重整管理人指定地点或邮寄提交纸质报名材料,报名材料一式三份(以邮寄方式送达的,提交时间以邮件送达时间为准,请意向重整投资人合理预留邮件在途时间),同时发送与报名材料纸质版内容一致的报名材料电子版(以“赛为智能预重整案-意向重整投资型纸按照报名材料的顺序整理为1个PDF文档)至预重整管理人电子邮箱(swznglr2025@163.com),意向重整投资人应确保电子版和纸质版内容一致。

纸质版与电子版材料不一致的,以纸质版为准。意向重整投资人以联合体方式报名的,各成员均需准备报名材料,并由牵头投资人汇总提交。

前述报名期限届满后,预重整管理人有权视情况决定是否延长报名期限。

(2)报名地点及联系人
①报名地点: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B座802;
②电子邮箱:swznglr2025@163.com;
③联系人:陈律师,联系电话:13699807531。

(3)报名需提交的材料
①报名意向书(原件盖章签字,见附件1)。

②关于意向重整投资人承诺对知悉的债务人情况予以保密的承诺函(原件盖章签字,见附件2)。

③关于意向投资人承诺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属于失信惩戒对象等内容的投资承诺函(原件盖章签字,见附件3)
④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及授权委托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意向重整投资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复印件盖章)、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以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原件盖章签字,见附件4)、授权委托书原件(原件盖章签字,见附件5)及受托人身份证明材料(如有)、意向重整投资人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下载本公告发布后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加盖公章)。

⑤意向重整投资人或其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简介,含主体资格、股权结构、主营业务、历史沿革、组织机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主营业务及其核心竞争优势介绍,资产负债、产业背景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行业地位说明、经营规模、研发实力、以及拟注入资产或落地产业等相关情况说明)等信息。

⑥意向重整投资人应提供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的合并口径的财务报表。若报名主体因成立时间较短没有年度资产数据的,应当提供最新一期的财务报表及其控股股东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的合并口径的财务报表、最新一期的财务报表。

⑦意向重整投资人应提供资金实力证明材料(形式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存款证明、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等)以及产业背景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行业地位说明、经营规模、研发实力、以及拟注入资产或落地产业等相关情况说明)。

⑧意向重整投资人以组成联合体方式报名的,由牵头投资人提供一份关于联合体的介绍文件,除前述基本内容之外,在第⑤点所列基本内容基础上,还应当介绍各联合体成员的角色、分工、权利义务安排,联合体各方是否构成一致行动以及联合体在为赛为智能提供资金支持、开展技术合作和助力业务发展等方面的综合优势。

⑨报名保证金3000万元缴纳凭证。

⑩意向重整投资人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特别提示:
意向重整投资人应将全部报名材料装订成册,逐项加盖公章和骑缝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如意向重整投资人为联合体的,全部联合体成员均需提供①-⑦及⑩项材料,第⑧-⑨项材料由联合体牵头投资人提供,除每一联合体成员在其报名材料上加盖公章和骑缝章外且由各自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外,还应由联合体牵头投资人在全部报名材料上加盖骑缝章且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联合体全部报名材料由牵头投资人汇总并负责提交全部报名材料。本公告附件范本不接受修改。

意向重整投资人应确保所提交的报名材料及相关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提供虚假材料或隐瞒重要信息;意向重整投资人报名参与预重整投资人遴选的,应已取得其内部有权决策机构的有效批准文件,并在报名时提交该批准文件。意向重整投资人提交的报名材料存在虚假情况或实际未获内部有权机关决策批准的,预重整管理人有权取消其参与投资资格,并依法要求承担赔偿责任。

意向重整投资人如未按本公告要求提交完整报名材料或逾期提交的,预重整管理人有权不予接收;为确保尽职调查时间充分,意向重整投资人应尽早完成报名及缴纳报名保证金的工作,且需自行承担因提交报名资料时间延迟及/或缴纳报名保证金时间延迟所产生的不利后果。

以联合体报名的,未经预重整管理人同意不得增加、减少或变更联合体成员。

后的联合体成员中,已报名的成员需提交新的报名意向书,新加入的成员需提交全部报名材料。

(4)意向重整投资人缴纳报名保证金
意向重整投资人应在2026年1月26日12时前,向预重整管理人指定的收款账户缴纳报名保证金人民币3000万元(付款备注:赛为智能重整投资报名保证金)。

意向重整投资人以联合体方式报名的,在缴纳报名保证金时,各联合体成员可按照其协商一致的比例或其内部投资份额的比例缴纳报名保证金,但应确保投资人联合体作为整体按时足额缴纳报名保证金。

预重整管理人视情况可要求意向重整投资人增加保证金。意向重整投资人缴纳报名保证金之前,可联系预重整管理人获取相关银行账户信息。报名期限届满后,意向重整投资人仍未足额缴纳报名保证金的,视为未完成报名。

(5)资格审查
预重整管理人将对意向重整投资人提交的报名材料及保证金缴纳情况进行资格审查。意向重整投资人提交的报名材料存在缺失、遗漏的,预重整管理人可通知其补正,意向重整投资人应在2026年1月26日12时前完成资料补正,如未在该期限内完成补正的,视为放弃报名。预重整管理人有权向意向重整投资人核查资信情况、产业背景及业务情况、履约能力等条件,意向重整投资人应予以配合。

2、尽职调查
(1)意向重整投资人在按上述要求足额支付报名保证金,提交报名材料纸质盖章件,并经预重整管理人确认后,预重整管理人将适时向其送达《关于提交重整投资方案的通知书》及《重整投资方案编制指引》。意向重整投资人可凭《关于提交重整投资方案的通知书》,自行或委托中介机构开展尽职调查工作并根据《重整投资方案编制指引》及预重整管理人的要求编制重整投资方案,预重整管理人将协调公司积极配合。意向重整投资人应自行承担其开展尽职调查工作和编制重整投资方案所需的费用。意向重整投资人应严守保密义务,不得将所取得的任何信息用于参与本次招募之外的任何目的。

(2)意向重整投资人在查阅资料时,预重整管理人、赛为智能将进行资料查阅情况登记。

(3)考虑到赛为智能的实际情况,所有意向重整投资人的尽职调查应于2026年1月26日12时前完成。

3、《重整投资方案》的提交及拆封
(1)合格意向重整投资人需于2026年1月26日12时前,严格依据《重整投资方案编制指引》及预重整管理人的要求、方式和内容,通过邮寄或现场提交的方式向预重整管理人送达切实可行且具有约束力的纸质版《重整投资方案》(一式三份,统一密封)。其中,邮寄方式以邮件送达时间为准,意向重整投资人应预留充足的邮件在途时间,且邮件需备注“赛为智能重整投资方案”;若纸质版方案未能在规定时间内送达或提交,则视为该意向投资人放弃参与本次重整投资。

《重整投资方案》构成要约及承诺。

(2)意向重整投资人提交的重整投资方案应包含但不限于:投资人的定位、投资金额、出资期限及资金用途、偿债方案、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经营方案(未来拟导入的业务及注入的资产)及其他与重整投资相关的条款和条件等,并根据要求出具相关承诺。重整投资方案须符合监管要求及政策导向,还应针对如何保证债权人利益及中小股东利益作出说明。

(3)意向重整投资人提交的《重整投资方案》需加盖公章和骑缝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如意向重整投资人为联合体的,全部联合体成员均需加盖公章和骑缝章。

(4)管理人将于2026年1月26日12时之后邀请意向重整投资人、赛为智能等相关主体参与《重整投资方案》的统一拆封,并适时召开债权人会议遴选重整投资人。

4、遴选机制及相关安排
(1)仅有一家适格意向重整投资人
仅有一家适格意向重整投资人在招募期间报名且该意向重整投资人已根据预重整管理人要求提交《重整投资方案》并足额缴纳报名保证金的,将根据《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企业重整案件的工作指引(试行)》,可以直接确定为重(2)多家适格意向重整投资人
有多家适格意向重整投资人在招募期间报名且多家意向重整投资人已根据预重整管理人要求提交《重整投资方案》并足额缴纳报名保证金的,将根据《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企业重整案件的工作指引(试行)》等相关规定及赛为智能的实际情况遴选确定中选和备选重整投资人。

5、签署协议
中选的意向重整投资人在确定为重整投资人后,应结合赛为智能的实际情况,与赛为智能协商重整计划(草案)的制定、签订《重整投资协议》并缴纳履约保证金。意向重整投资人需根据投资协议约定履行相关义务。

《重整投资协议》的签订及履约保证金的缴纳时间,由预重整管理人另行通知。中选的意向重整投资人若未在预重整管理人规定时限内签订《重整投资协议》并足额缴纳履约保证金,将自动丧失中选资格,其资格由备选预重整投资人依次替补。

6、保证金的处理
对于未入选的意向重整投资人,预重整管理人将在遴选结束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返还已缴纳的保证金;对于最终确定的重整投资人,已缴纳的报名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不计息)待重整计划草案获得法院裁定批准后可转为投资价款。

中选的意向重整投资人被确定为预重整投资人后拒绝或未按时签订《重整投资协议》、足额缴纳履约保证金的,已支付的报名保证金不予退还;拒绝按照《重整投资协议》的约定足额支付投资款或不履行重整/预重整投资人相关义务的,已支付的全部保证金不予退还。

备选的重整投资人缴纳的报名保证金,预重整管理人将在中选的重整投资人签订《重整投资协议》并足额缴纳履约保证金后30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返还。

五、其他事项
(一)在意向投资人提交《重整投资方案》之后,不再重新安排尽职调查工作。

(二)报名期限届满后未有意向重整投资人报名参与重整的,或本次招募未能确定重整投资人的,预重整管理人有权视情况决定是否改用其他方式引入重整投资人。

(三)预重整期间,预重整投资人招募和遴选的效力延续至公司正式重整程序,即无特殊情况下,赛为智能正式进入重整程序后不再另行招募重整投资人。

(四)预重整管理人有权决定继续、中止或者终止投资人的招募及延长招募时间等事项并根据案件的进展情况发布补充或变更公告;并保留因情况变化撤回本公告的权利。意向重整投资人一旦提交报名材料,则视为对本公告内容和要求无异议,且不会基于管理人行使前述权利而进行任何主张。

(五)本公告由预重整管理人编制,解释权归属于预重整管理人。由于各种因素可能导致的不可预期变化,预重整管理人可以根据需要变更招募公告的有关内容及时间安排,参与招募的意向重整投资人需无条件接受可能的变化,并根据预重整管理人的安排配合相关招募工作。如有变化,以预重整管理人的通知为准。

(六)本次预重整不代表深圳中院最终受理对公司进行重整的申请,不代表公司正式进入重整程序。截至目前,重整申请能否被法院受理、公司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具有重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六、风险提示
1、本次重整投资人的招募存在不确定性
本次重整投资人的招募具有不确定性,存在报名期内未能招募到合格重整投资人、重整投资人未按期签订投资协议等可能。同时,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处于预重整阶段,尚未收到法院关于进入重整程序的相关法律文书,后续能否进入正式重整程序存在不确定性,本次重整投资人招募结果及后续签订的预重整投资协议在进入正式重整程序后能否有效及最终能否被法院认可尚存在不确定性。

请投资者充分关注公司的相关风险。

2、公司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不确定性
虽然深圳中院裁定公司进入预重整程序,但是不代表公司正式进入重整程序,预重整为法院正式受理重整前的程序,公司预重整能否成功存在不确定性。如果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及时披露有关事项的进展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3、公司股票存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如果法院裁定受理申请人提出的重整申请,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4、公司股票可能存在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如果法院裁定正式受理申请人对公司的重整申请且重整顺利实施完毕,将有利于改善公司的资产负债结构,推动公司健康发展;但即使法院正式受理重整申请,后续仍然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并被实施破产清算的风险。如果公司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5、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保留意见的《2024年度审计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第六项,“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的规定,公司股票将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ST)。自2025年4月25日复牌起,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公司股票简称由“赛为智能”变更为“ST赛为”。

6、重大诉讼
公司与艾特网能存在买卖合同纠纷的诉讼情况,深圳中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本次判决将会对公司2025年度净利润产生一定的影响,且因本案件与深圳国际仲裁院审理的与艾特网能的买卖合同纠纷为同一标的的不同组成部分,在本案件二审败诉的情况下,公司将基于谨慎性原则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对公司净利润的影响金额以会计师审计确认后的数据为准;公司2025年10月27日披露的《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为71,916,836.90元,告》未经审计,2025年度期末净资产金额仍存在不确定性,具体以会计师审计后的数据为准。详见公司 2025 年 12 月 2 日于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重大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5)。

鉴于上述事项存在不确定性,本次预重整不代表深圳中院最终受理对公司进行重整的申请,不代表公司正式进入重整程序。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4号——破产重整等事项》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进行披露。

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和网站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有关信息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充分关注公司的相关风险,审慎理性决策,谨慎投资。

热忱欢迎社会各界报名参与赛为智能重整投资项目。

特此公告。

深圳市赛为智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8日
附件:
1、报名意向书
2、保密承诺函
3、投资承诺函
4、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5、授权委托书
(注:每份附件请双面打印后加盖公章;如每份附件超过两页的,需加盖骑缝章)
附件1:
深圳市赛为智能股份有限公司重整投资人招募
报名意向书

报名 形式?单体报名?联合体报名 
报名 主体单体报名单位名称:
 联合体报 名牵头投资人单位名称:
  其他成员单位名称:
投资 意向?产业投资人 ?各方均不构成一致行动 ?【联合体成员名称,根据实际情况可增加】与【联合体成员名称,根 据实际情况可增加】构成一致行动(如为联合体报名,单体报名无需填 写) 
投资 声明1、本公司/企业已充分知悉并了解《深圳市赛为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开招募和遴选重整投资人的公告》的内容,承诺符合该公告所要 求的意向重整投资人全部报名条件,并对本公告内容和要求无异议,了 解重整投资属于风险投资,已充分评估、知悉并自愿承担参与本次重整 投资人公开招募和遴选的全部成本、风险负担及责任。 2、本公司/企业提交的报名材料均真实、合法、有效且不存在重大 隐瞒或遗漏,本公司/企业自愿参与深圳市赛为智能股份有限公司重整 投资人的公开招募和遴选,已经了解了相关投资决策程序。 3、对于本公司/企业在本次重整投资中作出的任何决策,均将依据 独立尽职调查结果和本单位的自主判断并承担由此带来的全部后果。 
财务 状况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总资产为【】亿元,总负债为【】亿 元,年度营业收入【】亿元;2023-2025年度的净利润分别为【】亿元、 【】亿元、【】亿元。 
联系 方式联系人(授权委托书载明的代理人): 联系电话: 邮箱: 联系地址: (相关信息、文件发送至上述电话、邮箱及地址任一的,均视为有效送 达) 
意向重整投资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二〇二六年月日
附件2:
保密承诺函
深圳市赛为智能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赛为智能股份有限公司预重整管理人:本公司/企业(以下简称“接收方”)拟参与深圳市赛为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为智能”)重整投资人招募和遴选(以下简称“本项目”),接收方同意接受赛为智能或其关联方向其披露或即将向其披露的保密信息并按照下列条件严格保密:
一、本承诺函所述“保密信息”是指:赛为智能或其关联方以直接或者间接的方式、口头或书面的形式向接收方披露的相关信息。该等保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赛为智能或其关联方业务经营信息、财务信息及数据、资产运作信息、风险监测信息及数据、技术信息以及其他与本项目有关的信息,不论该等信息是以何等形式和方式披露,也不论这些信息是否标注为保密。同时,该等保密信息,还包括赛为智能或其关联方从第三方获得的保密信息。

二、接收方承诺:
1、接收方不会将赛为智能或其关联方披露的任何保密信息用于本项目之外的任何目的;
2、接收方同意尽最大努力并采取一切可能采取的保密措施对赛为智能或其关联方披露的保密信息严格保密。同意除向参与本项目执行的负责人员、管理人员、关联机构及人员、专业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事务所、评估机构等)及人员(统称“项目相关人员”)外,未经赛为智能授权,接收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披露、泄漏、出售、交易、公布、复制保密信息或提供给任何第三方使用。

接收方保证项目相关人员遵守本保密承诺函约定的保密义务,且接收方将对其关联机构及人员、专业机构及人员违反保密承诺的行为承担责任;
3、如果接收方为实现本项目的目的需向第三方披露保密信息的,则接收方应当事先征得赛为智能的书面许可,并与该第三方签署至少应包括本承诺函要求内容或者比本承诺函规定的保密义务更加严格保密协议;同时接收方应当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将披露范围严格控制在为实现本项目的所必须的范围内;4、在有权机关依法要求接收方披露保密信息的情况下,接收方根据相关法律规范的要求披露保密信息时,应当事先通知赛为智能并与赛为智能密切合作,通过所有合理的办法或措施尽量减少披露的机会和范围及由于披露所造成的负面影响。

三、保密期限:
自本承诺函生效之日起至本协议涉及的保密信息全部被公开之日止。

四、接收方确认,所有保密信息的所有权均由赛为智能或与赛为智能有合同关系的第三方拥有。一旦赛为智能要求收回或销毁有关文件和材料(包括电子介质),接收方同意立即归还赛为智能或销毁所有保密信息的原件和复印件(包括电子介质)以及基于保密信息制作的所有摘录及分析。

五、接收方同意,接收方在本协议保密期限内,接收方及项目相关人员未能认真履行保密义务或不正当使用保密信息的,构成违约,接收方同意按照本承诺函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六、接收方同意,一旦违反本保密承诺函,无论有无过错,应当立即停止侵害,即采取一切必要措施防止保密信息的扩散,尽最大可能消除影响,并对因此给相关方造成的全部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七、本承诺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解释并接受其管辖。

八、本承诺函自接收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产生法律效力。

特此承诺。

意向重整投资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章):
二〇二六年 月 日
附件3:
投资承诺函
深圳市赛为智能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赛为智能股份有限公司预重整管理人:本公司/企业拟参与深圳市赛为智能股份有限公司重整投资,本公司/企业承诺:
1.本公司/企业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非法人组织,具有较高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没有重大违法行为,未被人民法院列入限制高消费、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2.本公司/企业具备参与本次重整投资的资金实力和履约能力,用于本次投资的全部资金为自有或合法筹集资金,来源合法合规,不存在任何争议及潜在纠纷,也不存在因资金来源问题导致签署、履行重整投资协议存在任何争议的情形。

3.本公司/企业认可并同意配合、支持深圳市赛为智能股份有限公司预重整和后续重整工作。

4.如本公司/企业(或联合体)最终被确定为深圳市赛为智能股份以后限公司重整投资人,将全面充分依照《深圳市赛为智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开招募和遴选重整投资人的公告》、相关磋商文件、有约束力的重整投资方案、重整投资协议以及经法院裁定批准的重整计划的约定/规定履行相应义务。

特此承诺。

意向重整投资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章):
二〇二六年 月 日
附件4: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兹证明(公民身份号码: )在我单位担任职务,为我
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特此证明。

意向重整投资人(盖章):
二〇二六年 月 日
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附件5:
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住所地:
联系电话:
受托人: 身份证号/执业证号码:
工作单位:
联系电话:
委托人就深圳市赛为智能股份有限公司(预)重整案(以下简称“本案”),特委托上述受托人作为代理人,参加本案重整投资人招募工作。受托人的代理权限为特别授权,包括但不限于:
1.向本案管理人报名参加重整投资人的招募、提交相关证明文件及材料,并处理其他重整投资人招募相关事宜;
2.签署、递交、接收和转送有关本案重整程序中重整投资人招募的各类法律文件及其他资料;
3.处理与本案相关的其他法律事务。

受托人在本案中签署的所有文件和处理的所有相关事务,委托人均予以承认,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委托期限:自签字盖章之日起至委托事项完结时止。

意向重整投资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
受托人(签字):
二〇二六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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