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立方(300344):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冻结

时间:2026年01月08日 19:05:50 中财网
原标题:*ST立方: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344 证券简称:*ST立方 公告编号:2026-002
立方数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1、立方数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立方数科”),因定期报告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公司于2025年11月28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安徽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以下简称“《告知书》”)。

根据《告知书》认定的事实,公司2021年、2022年、2023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同时2021、2022年虚假记载的营业收入金额合计达591,582,002.31元,且占该2年披露的年度营业收入合计金额的50.91%;公司可能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0.5.2条第(六)项、第(七)项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如根据正式的处罚决定书结论,公司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3、公司将全力配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工作,最终结果以中国证监会安徽监管局出具的正式处罚决定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4、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为149,034,450股,其中累计质押32,000,000股,占其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的比例为21.47%;累计司法冻结和再冻结公司股份数量为148,834,450股,占其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的比例为99.87%,轮候冻结148,834,450股,占其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的比例为99.87%。

公司于近日获悉,公司控股股东合肥岭岑科技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合肥岭岑”)持有的公司股份存在被司法冻结情况。

一、股东股份被冻结的基本情况
1、本次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基本情况

股东 名称是否为控股股 东或第一大股 东及其一致行 动人本次司法冻 结股份数 (股)占其所持 股份比例占公司总 股本比例起始日解除日期执行 人原因
合肥 岭岑32,000,00021.50%4.99%2026-01- 072029-01-06合肥高新技 术产业开发 区人 民法院司法冻结
合肥 岭岑84,834,45057.00%13.22%2026-01- 072029-01-06安徽省六安 市中级人民 法院司法冻结
合计116,834,45 078.50%18.21% 
二、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累计质押、司法冻结、再冻结和轮候冻结的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合肥岭岑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48,834,4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3.19%;其中:合肥岭岑所持股份累计质押股份32,000,00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1.50%,占公司总股本的4.99%;合肥岭岑所持股份被司法再冻结32,000,00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1.50%,占公司总股本的4.99%;合肥岭岑所持股份被司法冻结116,834,450,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78.50%,占公司总股本的18.21%;合肥岭岑所持股份被轮候冻结148,834,45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100.00%,占公司总股本的23.19%;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一致行动人宁波岭楠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股份2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3%;一致行动人所持股份无质押和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发生司法冻结为前期司法轮候冻结的生效。

2、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况。公司与控股股东在资产、业务、财务等方面保持独立,本次控股股东所持股份被司法冻结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产生实质性影响。

3、本次司法冻结暂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4、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情况,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5、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如根据正式的处罚决定书结论,公司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相关信息均以在上述网站及报刊披露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相关公告,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特此公告。

立方数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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