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华科技(000733):变更签字会计师及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
证券代码:000733 证券简称:振华科技 公告编号:2026-001 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签字会计师及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 月8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2025年9月25日召开2025年第 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事务所)担任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9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0)。 2026年1月8日,公司收到大信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变更中国振华 (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字会计师及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的函》,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签字会计师及质量控制复核人变更的基本情况 大信事务所作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机构,原委派朱 红伟先生、冯发明先生分别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由于大信事务所内部工作调整,现委派马耀恒先生接替朱红伟先生担任公司2025年度审计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刘会锋先生接替冯发明先生担任公司2025年度审计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 二、本次变更人员的基本信息 (一)基本信息 本次变更的签字注册会计师:马耀恒先生,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 2023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7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20年开始在大信事务所执业。近三年未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本次变更的质量控制复核人:刘会锋先生,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 200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质量复核,2019年开始在大信事务所执业,近三年复核过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电投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天水华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兰州长城电工股份有限公司、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金堆城钼业股份有限公司等多家上市公司的年度审计报告,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二)独立性 签字注册会计师马耀恒先生、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刘会锋先生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轮换符合规定。 (三)诚信情况 签字注册会计师马耀恒先生、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刘会锋先生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或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三、其他情况说明 本次变更过程中相关工作安排已有序交接,变更事项不会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产生不利影响。 四、备查文件 大信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变更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字会计师及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的函》。 特此公告。 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10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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