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微科技(688711):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投资主体及投资额度
证券代码:688711 证券简称:宏微科技 公告编号:2026-002 转债代码:118040 债券简称:宏微转债 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投资主体及投资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投资种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中低风险投资产品。 ● 投资主体:由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调整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 投资金额: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亿元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5.00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 投资期限:自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6年1月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投资主体及投资额度的议案》,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尽管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仅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中低风险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即使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也不排除该项投资受政策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息传递风险、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等因素影响,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公司于2025年7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中低风险投资产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2025-050)。 为提高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在控制投资风险、不影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于2026年1月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投资主体及投资额度的议案》,投资主体由公司调整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最高额度由不超过人民币2.00亿元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5.00亿元,使用期限为自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除此以外,前期其他授权事项不变。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调整后投资概况 (一)投资目的 在保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正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水平,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收益,为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资金来源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 (三)投资主体、额度、期限及投资品种 投资主体由公司调整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最高额度由不超过人民币2.00亿元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5.00亿元;使用期限为自公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中低风险投资产品。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四)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有效期及资金额度内行使该事项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仅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中低风险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即使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也不排除该项投资受政策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息传递风险、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等因素影响,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将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严格筛选发行主体,选择信用好、资金安全保障能力强的发行机构。 2、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财务部门必须建立台账对现金管理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4、公司审计部门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并定期对相关投资产品进行全面检查。 5、公司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所需资金、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结合所购买投资产品的性质,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四、审议程序 2026年1月9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投资主体及投资额度的议案》,同意投资主体由公司调整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保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同意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最高额度由不超过人民币2.00亿元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5.00亿元,使用期限为自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有效期及资金额度内行使该事项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10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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