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大门(605155):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结果
证券代码:605155 证券简称:西大门 公告编号:2026-002 浙江西大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限制性股票登记日:2026年1月8日 ? 限制性股票登记数量:310.60万股 浙江西大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有关业务规则的规定,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完成了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所涉及的限制性股票的登记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5年11月1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同日,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2025年11月1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关联董事沈华锋、柳英、沈兰芬、任丹萍作为被激励对象已回避表决。 2、2025年11月18日至2025年11月27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 励对象的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的异议。2025年11月29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5年12月4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2025年12月4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了《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5年12月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的具体情况 1、授予日:2025年12月9日 2、授予数量:310.60万股 3、授予人数:105人 4、授予价格:8.27元/股 5、股票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6、实际授予数量与拟授予数量差异的说明:本次完成登记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以及激励对象与公司此前披露的《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所载内容一致,不存在差异。 7、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②参与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③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8 、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情况: (1)有效期: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所有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36个月。 (2)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所获授的限制性股票限售期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24个月。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当期解除限售的条件未成就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或递延至下期解除限售,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限售期满后,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比例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比例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后满12个月的首个交易日起 50%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后满24个月的首个交易日起 50%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红利、股票拆细而取得的股份同时限售,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该等股份的解除限售期与相应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相同。若公司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三、限制性股票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5年12月18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5〕450号),审验结果表明,截至2025年12月13日止,公司已收到105名激励对象缴纳的资金合计人民币25,686,620.00元。 四、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情况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为310.60万股,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已于2026年1月8日完成了本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登记工作,并向公司出具了《证券变更登记证明》。本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登记日为2026年1月8日。 五、授予前后对公司控股股东的影响 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后,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化,仍为191,298,100股。本次授予前,公司控股股东柳庆华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10,173,77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7.59%;本次授予登记完成后,柳庆华先生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总数及股份比例均保持不变,仍为公司控股股东。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发生变化。 六、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表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单位:股)
本激励计划筹集的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八、本次授予后对公司最近一期财务报告的影响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的规定,公司将在限售期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解除限售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要求,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对各期会计成本的影响如下表所示:限制性股票数量 需摊销的总费用 2025年 2026年 2027年 (万股)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310.60 2,605.93 120.84 1,873.89 611.20 注:1、上述结果并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实际会计成本除了与实际授予日、授予日收盘价和授予数量相关,还与实际生效和失效的数量有关,同时提请股东注意可能产生的摊薄影响;2、上述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最终结果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3、上述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四舍五入所造成。 特此公告。 浙江西大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10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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