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晶科技(003026):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比例触及1%整数倍

时间:2026年01月09日 17:46:33 中财网
原标题:中晶科技: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比例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

证券代码:003026 证券简称:中晶科技 公告编号:2026-001
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比例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 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5年11月5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53)。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隆基绿能”)计划自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3,876,400股(占本公司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后总股本的3.00%)。

现公司收到隆基绿能出具的《关于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告知函》,本次权益变动前,隆基绿能持有公司股份782.60万股,占公司股本比例6.04%,占总股本剔除回购专户中的股份数量后的比例6.06%。

本次权益变动后,隆基绿能持有公司股份7,746,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98%,占总股本剔除回购专户中的股份数量后的比例5.99%。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一、股东减持计划实施情况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西安市长安区航天中路388号  
权益变动时间2026年1月8日  
股票简称中晶科技股票代码003026
变动类型增加□ 减少?一致行动人有□ 无?

(可多选)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是□ 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 (A股、B股等)减持股数(万股)减持比例(%)    
A股8.000.06    
合 计8.000.06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可多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其他 □(请注明)     
3.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股份性质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数 (万股)占总股 本比例 (%)占总股 本剔除 回购专 户中的 股份数 量后的 比例 (%)股数 (万股)占总股 本比例 (%)占总股 本剔除 回购专 户中的 股份数 量后的 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782.606.046.06774.605.985.99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782.606.046.06774.605.985.99
有限售条件股份000000
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 出的承诺、意向、计划是? 否□ 本次股份变动系股东履行前期已披露的减持计划。根据公 司2025年11月5日披露的《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 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53),隆基绿能 计划自本次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 2025年11月27日至2026年2月26日)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3,876,400股(占本公司     

 总股本的3.00%)。本次减持情况与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 目前减持计划尚未全部实施完毕。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 《证券法》《上市公司收 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 规定的情况是□ 否? 如是,请说明违规的具体情况、整改计划和处理措施。
5.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 条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 行使表决权的股份是□ 否? 如是,请说明对应股份数量及占现有上市公司股本的比例。
6.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说明(不适用) 
7.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 3.律师的书面意见 □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 
注: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129,619,000股,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数量为400,000股,本次总股本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后的数据即129,219,000股。

2.上表如有合计数与所列数值汇总不一致情况,均为小数点四舍五入导致。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减持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承诺、计划一致。

2、本次权益变动后,隆基绿能仍处于其减持股份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继续督促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股份减持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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