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天和防务(300397):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时间:2026年01月09日 00:06:14 中财网
原标题:天和防务: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300397 证券简称:天和防务 公告编号:2026-001
西安天和防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一、担保情况概述
西安天和防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5年6月18日召开了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2025年度申请(包括但不限于银行、信托、融资租赁、保理等金融机构)信贷业务及日常经营需要时提供对外担保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50,000万元。其中,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子公司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3,000万元,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子公司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5,000万元,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其他公司提供担保的第三方担保公司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同时,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该子公司的其他股东原则上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担保或者反担保。对外担保额度有效期自该议案经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期限内额度可循环使用。同意授权公司或子公司经营层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办理担保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担保协议等法律文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公告的《关于2025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6)。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贺增林先生及其配偶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头支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华扬通信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扬通信”)与中国银行签订的《授信额度协议》所形成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最高债权额为人民币3,000万元。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贺增林先生及其配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不收取任何担保费用,无需提供反担保。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上述担保金额在年度预计担保额度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10,068.75
本次提供担保前,公司为华扬通信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借款尚未放款。本次提供担保后,公司对华扬通信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0,068.75万元。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名称:深圳市华扬通信技术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7813555167
3.成立日期:2005年10月13日
4.住所:深圳市宝安区新桥街道黄埔社区上南东路128号1号厂房六层、七层
5.法定代表人:贺增林
6.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7.经营范围:微电子元件、微波射频模块及电子产品的技术开发、销售,其它国内贸易(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经营进出口业务(以上均不含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需前置审批和禁止的项目)。许可经营项目:微电子元件、微波射频模块及电子产品的生产。

8.与本公司关系: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
9.信用等级状况:信用状况良好
10.被担保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11.最近一年及一期的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财务数据截至2024年12月31日 (经审计)截至2025年9月30日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64,656.2773,617.46
负债总额12,972.7718,059.63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5,223.348,000.00
流动负债总额11,230.8615,762.12
净资产51,683.4955,557.83
财务数据2024年1月-12月 (经审计)2025年1月-9月 (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21,739.0819,060.90
利润总额2,479.922,703.98
净利润1,758.352,337.44
四、合同主要内容
1.
保证人:西安天和防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头支行
3.债务人:深圳市华扬通信技术有限公司
4.
被担保最高债权额:
(1)本合同所担保债权之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3,000万元;
(2)在本合同所确定的主债权发生期间届满之日,被确定属于本合同之被担保主债权的,则基于该主债权之本金所发生的利息(包括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也属于被担保债权,其具体金额在其被清偿时确定。

5.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保证期间:本合同项下所担保的债务逐笔单独计算保证期间,各债务保证期间为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五、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累计审批的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133,300万元,占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87.62%,55,259.80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实际贷款金额为人民币 万元,担保总余额为人民币55,259.80万元,占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36.32%
的 ,其中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700万元,占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0.46%,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和涉及诉讼担保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
《授信额度协议》;
2.《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西安天和防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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