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天源(301127):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
证券代码:301127 证券简称:武汉天源 公告编号:2026-003 债券代码:123213 债券简称:天源转债 武汉天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 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2026 1 9 年月日,武汉天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 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及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进行了调整,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5年11月28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二)2025年11月28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关联董事已对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回避表决。 (三)2025年12月2日至2025年12月11日,公司在内部对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公示期共计10天。截至公示期满,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与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有关的任何异议。2025年12月12日,公司披露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四)2025年12月17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同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五)2026年1月9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2025 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的议案》。 (六)2026年1月9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2025 《关于向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联董事已对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回避表决。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调整情况 鉴于在本次激励计划自查期间,存在1名核查对象在知悉本次激励计划事项后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公司董事会出于审慎性原则决定取消其激励对象资格,另有6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参与本次激励计划,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对象及授予数量发生变化。根据《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及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进行了调整。本次调整后,公司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151人调整为144人;本次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由1,088.00万股调整为1,086.00万股。 除上述调整内容外,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一致。根据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本次调整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董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经核查,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本次对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在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对公司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调整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对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进行调整。 五、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武汉天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授予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 1、本次激励计划调整及授予相关事项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2、本次激励计划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3、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对象、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4、公司已按照《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自律监管指南》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信息披露义务。随着本次激励计划的进行,公司还应根据《管理办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 六、备查文件 1、《武汉天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2、《武汉天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3、《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武汉天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授予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武汉天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月9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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