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老窖(000568):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
证券代码:000568 证券简称:泸州老窖 公告编号:2026-2 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以现有总股本1,471,941,96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 发现金红利13.58元(含税),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约20亿元(含 税)。 2.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将按照分配总额不 变的原则相应调整。 一、审议程序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于2026年1月9日经公司十一届董事会二十 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在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授 权范围内,且符合股东会审议通过的中期分红条件,故本方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1.分配基准:2025年前三季度。 2.2025年前三季度,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0,762,394,649.32元,未提取法定公积金和任意公积金。截至2025 年9月30日,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41,344,582,305.41元,母公司 未分配利润为24,021,309,224.03元,按照母公司与合并财务报表数据孰低原则,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24,021,309,224.03元。经董事会决议,拟以现有总股本1,471,941,96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 派发现金红利13.58元(含税),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约20亿元(含 税)。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若在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后至实施前,出现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 转股、股份回购等股本总额发生变动情形时,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 三、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 司《章程》《2024-2026年度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对利润分配的相 关要求,综合考虑了公司经营业绩、经营净现金流情况、未来发展规划与投资者回报等因素,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月10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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