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文电能(300982):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证券代码:300982 证券简称:苏文电能 公告编号:2026-002 苏文电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3.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6年1月9日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1月9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1月9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1月9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常州市长帆路3号一号楼一楼会议室;3、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施小波先生; 6、合规性:本次股东会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苏文电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93人,代表股份125,162,17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1.900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7人,代表股份124,354,94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1.5013%。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86人,代表股份807,23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992%。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86人,代表股份753,73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72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人,代表股份5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2%。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85人,代表股份753,23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725%。 3、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会的其他人员包括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其中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通过线上方式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会。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1)表决情况:同意125,056,95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59%;反对20,6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5%;弃权84,60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2,7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76%。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648,51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0400%;反对20,6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357%;弃权84,60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2,7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2243%。 (2)表决结果: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卢胜强、张俊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与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关于苏文电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苏文电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9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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