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鑫股份(600621):华鑫股份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时间:2026年01月12日 16:01:10 中财网
原标题:华鑫股份:华鑫股份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会议资料
2026年1月20日
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目录

序号内容页码
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有关规定3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表决办法说明4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议程5
1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6
2公司关于修改《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8
3公司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10
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有关规定
为了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在本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期间依法行使权利,保证股东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依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的有关规定,制定如下有关规定:
一、董事会在股东会的召开过程中,应当以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正常程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认真履行法定职责。

二、股东会设立秘书处,负责会议有关程序方面的事宜。

三、参加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股东,依法享有发言权、表决权等权利。

与会股东应尊重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共同维护股东会的正常秩序。

四、股东在会议上有权发言和提问,要求发言的股东请事先在秘书处填写《股东会发言登记表》。会议秘书处与主持人视会议的具体情况安排股东发言,公司有关人员回答股东提出的问题。

五、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六、公司聘请的律师宣读本次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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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秘书处
2026年1月20日
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表决方法说明
为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在本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期间依法行使表决权,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与《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的有关规定,特制订本次股东会表决办法。

一、与会股东和股东代表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有关提案。本次会议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

公司股东既可参与现场投票,也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参加网络投票。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二、本次会议所需表决的第一项《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第二项《公司关于修改<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属于股东会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本次会议所需表决的第三项《公司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三、本次会议无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

四、议案的表决投票,由两名股东代表及见证律师参加清点,并当场公布表决结果,由见证律师发表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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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秘书处
2026年1月20日
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议程
主持人:董事长李军先生
2026年1月20日

议题报告人
一、审议《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董事会秘书张溯枫
二、审议《公司关于修改<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董事会秘书张溯枫
三、审议《公司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董事会秘书张溯枫
四、公司有关人员回答股东提问 
五、会议表决 
六、宣读会议表决结果 
七、见证律师宣读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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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我代表公司董事会向大家作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请予以审议。

为贯彻落实上海市国有企业改革深化提升行动公司治理有关工作要求,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董事会的职权作相应修订,主要内容如下:
原内容修订后内容
第一百一十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 权: (一)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 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 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 弥补亏损方案; (五)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 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六)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公 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和解散及变更公 司形式的方案; (七)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决定 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 押、对外担保事项、投资理财、关联交 易、对外捐赠等事项; (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 置; (九)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 理、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根据总第一百一十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 权: (一)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 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规 划; (四)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 方案; (五)决定公司的年度财务预决算 方案; (六)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 弥补亏损方案; (七)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 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八)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公 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和解散及变更公 司形式的方案; (九)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决定 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 押、对外担保事项、投资理财、关联交 易、对外捐赠等事项; (十)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
经理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 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并 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一)制订本章程的修改方案; (十二)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十三)向股东会提请聘请或者更 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十四)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 报并检查总经理的工作; (十五)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本章程或者股东会授予的其他职权。置; (十一)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 经理、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根据总 经理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 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并 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十二)制定公司的重大收入分配 方案; (十三)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四)制订本章程的修改方案; (十五)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十六)向股东会提请聘请或者更 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十七)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 报并检查总经理的工作; (十八)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本章程或者股东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二百一十一条 本章程自2025年 6月26日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由公司董事会负 责解释。公司于2025年6月9日公司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章程同 时废止。第二百一十一条 本章程自2026年 1月20日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由公司董事会负 责解释。公司于2025年6月26日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公 司章程同时废止。
除修改上述条款内容外,原《公司章程》的其他条款主要内容不变。

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公司修改章程的备案等相关事宜。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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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 事 会
2026年1月20日
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之二
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我代表公司董事会向大家作公司关于修改《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请予以审议。

为贯彻落实上海市国有企业改革深化提升行动公司治理有关工作要求,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公司拟对《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中董事会的职权作相应修订,具体内容如下:

原内容修订后内容
第六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 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 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 弥补亏损方案; (五)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 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六)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公 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和解散及变更公 司形式的方案; (七)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决定 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 押、对外担保事项、投资理财、关联交 易、对外捐赠等事项; (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 置; (九)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 理、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根据总 经理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第六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 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中长期战略规划; (四)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 方案; (五)决定公司的年度财务预决算 方案; (六)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 弥补亏损方案; (七)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 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八)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公 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和解散及变更公 司形式的方案; (九)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决定 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 押、对外担保事项、投资理财、关联交 易、对外捐赠等事项; (十)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 置; (十一)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
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并 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一)制订本董事会议事规则的 修改方案; (十二)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十三)向股东会提请聘请或者更 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十四)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 报并检查总经理的工作; (十五)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本董事会议事规则或者股东会授予 的其他职权。 公司董事会各项法定职权应当由董 事会集体行使,不得授权他人行使,不 得以公司章程、股东会决议等方式加以 变更或者剥夺。经理、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根据总 经理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 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并 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十二)制定公司的重大收入分配 方案; (十三)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四)制订本董事会议事规则的 修改方案; (十五)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十六)向股东会提请聘请或者更 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十七)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 报并检查总经理的工作; (十八)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本董事会议事规则或者股东会授予 的其他职权。 公司董事会各项法定职权应当由董 事会集体行使,不得授权他人行使,不 得以公司章程、股东会决议等方式加以 变更或者剥夺。
第二十八条 本规则经公司2025年 6月9日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施行。公司于2022年3月28 日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的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同时废 止。第二十八条 本规则经公司2026年 1月20日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公司于2025年6 月9日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的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同时废止。
除修改上述条款内容外,原《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其他条款内容不变。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1月20日
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之三
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我代表公司董事会向大家作公司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请予以审议。

公司董事沈巍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已辞去公司董事职务。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陈頔菲女士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附:董事候选人简历:
陈頔菲 女,1988年9月出生,本科学历,管理学学士学位,中国注册会计师、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中级会计师。曾任上海知源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师,上海弘昌晟集团有限公司审计主管,公司监事。现任上海由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审计监察部部长、监事会主席。

截至目前,陈頔菲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所列情形,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条件。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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