烽火电子(000561):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持续督导现场检查报告

时间:2026年01月12日 16:26:11 中财网
原标题:烽火电子: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持续督导现场检查报告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持续督导现场检查报告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独立财务顾问”、“西部证券”)作为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烽火电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及持续督导机构,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于 2025年 12月 29日至 12月 31日期间对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现将本次检查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次现场检查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财务顾问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
杨小军、高原、李钊颖。

(三)现场检查时间及人员
2025年 12月 29日至 12月 31日,李钊颖。

(四)现场检查方式
现场检查人员通过查阅公司制度、持续督导期间的三会文件(2025年已取消设立监事会)、信息披露文件、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相关文件;与公司相关人员进行沟通;了解公司治理、内部控制、关联交易及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等相关情况,并查阅相关材料,了解公司经营情况等。

二、对现场检查事项逐项发表的意见
(一)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查阅了公司最新的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公司治理相关的制度和文件;查阅了公司持续督导期间的董事会、股东会会议文件等资料,查阅了相关会议公告信息披露文件。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在持续督导期内,公司已经建立健全了各项规章制度,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相关制度能够得到有效执行。

(二)信息披露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查阅了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以及相关的支持性文件等。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在持续督导期内,公司已建立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披露公告与实际情况一致,披露内容完整,不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事项,信息披露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三)公司的独立性以及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查看了公司主要生产经营场所,查阅了关联交易的制度文件、关联交易公告文件、凭证等资料,并与公司相关人员进行沟通。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在持续督导期内,公司资产完整,保持独立性,不存在关联方违规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况。

(四)公司募集资金运用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查阅了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对账单、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及资金支出凭证等相关资料。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在持续督导期内,公司已按要求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制度要求,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五)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查阅了公司相关制度、董事会及股东会决议和信息披露文件,并与公司相关人员进行沟通,了解公司的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等情况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在持续督导期内,公司对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对外投资进行了规范,不存在违规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以及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经营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查阅了公司的半年度报告、三季度报告等文件,查阅了同行业上市公司的相关情况,并与公司相关人员进行沟通。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在持续督导期内,公司的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重要经营场所正常运转,行业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公司经营管理状况正常。

(七)承诺履行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了解了相关主体承诺相关情况、标的资产过户情况、现金对价支付情况等相关文件和公告,并与公司相关人员进行了沟通。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截至本报告出具日,相关承诺方的承诺已履行或正在履行过程中,未发现违反承诺的情形。

(八)独立财务顾问认为应予以现场检查的其他事项
无。

三、提请上市公司注意的事项及建议
独立财务顾问提请公司:
1、继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严格执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制度,做好信息披露工作,确保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2、做好募集资金的管理工作,切实可行地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3、继续关注行业和市场变化情况,保证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转与持续稳定发展;
4、关注相关主体承诺履行情况,推动继续履行承诺,切实维护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四、是否存在应向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的事项
本次现场检查未发现公司存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应向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报告的事项。

五、上市公司及其他中介机构的配合情况
在本次现场检查工作过程中,公司积极配合,为本次现场检查提供了必要的支持。本次现场检查为独立财务顾问独立进行,未安排其他中介机构配合工作。

六、本次现场检查的结论
经现场检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
在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在公司治理、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等方面已建立了相关制度且得到有效执行;公司经营情况正常,资产完整,具有独立性,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资金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关联交易、对外担保以及对外投资不存在违法违规和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相关承诺方的承诺已履行或正在履行过程中,未发现严重违反承诺的情形。

特此报告。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持续督导现场检查报告》之签章页)
财务顾问主办人:
杨小军 高 原 李钊颖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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