泽润新能(301636):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苏泽润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现场检查报告

时间:2026年01月12日 19:00:57 中财网
原标题:泽润新能: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苏泽润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现场检查报告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江苏泽润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现场检查报告

保荐人名称: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被保荐公司简称:泽润新能  
保荐代表人姓名:彭奕洪联系电话:021-33389888  
保荐代表人姓名:李佳丽联系电话:021-33389888  
现场检查人员姓名:彭奕洪、欧阳维濂   
现场检查对应期间:2025年5月16日至2025年10月31日   
现场检查时间:2025年12月25日-12月27日   
一、现场检查事项现场检查意见  
(一)公司治理不适用
现场检查手段:1.查阅公司章程和公司治理相关制度;2.查阅三会文件及相关决议公 告;3.核查董监高人员变动及相关决策文件;4.核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是否发生 变动情况。   
1.公司章程和公司治理制度是否完备、合规  
2.公司章程和三会规则是否得到有效执行  
3.三会会议记录是否完整,时间、地点、出席人员及会议内 容等要件是否齐备,会议资料是否保存完整  
4.三会会议决议是否由出席会议的相关人员签名确认  
5.公司董监高是否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深交所相关业务规则 履行职责  
6.公司董监高如发生重大变化,是否履行了相应程序和信息 披露义务  
7.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如发生变化,是否履行了相 应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8.公司人员、资产、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是否独立  
9.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不存在同业竞争  
(二)内部控制   
现场检查手段:1.核查公司内部审计制度;2.检查内审部门的运作情况;3.查阅审计 委员会资料。   
1.是否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设立内部审计部门 (如适用)  
2.是否在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设立内部 审计部门(如适用)  
3.内部审计部门和审计委员会的人员构成是否合规(如适 用)  
4.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审议内部审计 部门提交的工作计划和报告等(如适用)  
5.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报告一次内部审计工 作进度、质量及发现的重大问题等(如适用)  
6.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内部 审计工作计划的执行情况以及内部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等 (如适用)  
7.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 况进行一次审计(如适用)  
8.内部审计部门是否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前二个月内向审计 委员会提交次一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如适用)  
9.内部审计部门是否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二个月内向审计 委员会提交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如适用)  
10.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 控制评价报告(如适用)  
11.从事风险投资、委托理财、套期保值业务等事项是否建立 了完备、合规的内控制度  
(三)信息披露   
现场检查手段:1.查阅公司信息披露制度及信息披露文件;2.查阅公司信息披露的相 关支持文件;3.登录深交所互动易网站,核查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1.公司已披露的公告与实际情况是否一致  
2.公司已披露的内容是否完整  
3.公司已披露事项是否未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取得重要进展  
4.是否不存在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5.重大信息的传递、披露流程、保密情况等是否符合公司信 息披露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6.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是否及时在深交所互动易网站刊载  
(四)保护公司利益不受侵害长效机制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核查公司有关关联交易、对外担保方面的制度的建立与执行情况。   
1.是否建立了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人直接 或者间接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或者其他资源的制度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人是否不存在直接或者 间接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或者其他资源的情形  
3.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是否合规且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义 务  
4.关联交易价格是否公允  
5.是否不存在关联交易非关联化的情形  
6.对外担保审议程序是否合规且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7.被担保方是否不存在财务状况恶化、到期不清偿被担保债 务等情形  
8.被担保债务到期后如继续提供担保,是否重新履行了相应 的审批程序和披露义务  
(五)募集资金使用   
现场检查手段:1.查阅公司募集资金相关的三会文件、信息披露文件;2.查阅募集资 金三方监管协议;3.核对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对账单等资料;4.访谈公司相关人员,了 解募投项目实施进展。   
1.是否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签订三方监管协议  
2.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是否有效执行  
3.募集资金是否不存在第三方占用或违规进行委托理财等情 形  
4.是否不存在未履行审议程序擅自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置换预先投入、改变实施地点等情形  
5.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募集资金投向变 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或者使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或 者偿还银行贷款的,公司是否未在承诺期间进行高风险投资  
6.募集资金使用与已披露情况是否一致,项目进度、投资效 益是否与招股说明书等相符  
7.募集资金项目实施过程中是否不存在重大风险  
(六)业绩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1.查阅公司披露的定期报告,了解业绩波动情况;2.访谈公司相关人 员,查看公司生产经营场所,了解业绩波动的原因;3.查阅同行业公司业绩情况并 进行对比分析。   
1.业绩是否存在大幅波动的情况√ (注)  
2.业绩大幅波动是否存在合理解释  
3.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比较,公司业绩是否不存在明显异常  
2025年1-9月,上市公司营业收入63,334.16万元,相比上年同期下滑1.8%,扣非后归属于上 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624.02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47.77%。上述业绩变动主要原因为:光 伏行业的周期性波动导致内销毛利率有所下降;关税等国际贸易政策变动导致公司对第一大 外销客户的销售收入减少;汇率波动导致汇兑收益降低。   
(七)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1.查阅公司、股东等相关人员所作出的承诺函;2.查阅公司定期报 告、临时报告等信息披露文件。   
1.公司是否完全履行了相关承诺  
2.公司股东是否完全履行了相关承诺  
(八)其他重要事项   
现场检查手段:1.查阅公司章程、分红规划、相关决议及信息披露文件;2.查阅公司 重大合同、大额资金支付记录及相关凭证;3.与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访谈。   
1.是否完全执行了现金分红制度,并如实披露  
2.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是否合法合规,并如实披露  
3.大额资金往来是否具有真实的交易背景及合理原因  
4.重大投资或者重大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否不存在重大变化或 者风险  
5.公司生产经营环境是否不存在重大变化或者风险  
6.前期监管机构和保荐人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是否已按相关 要求予以整改  
二、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及说明   
经营业绩:2025年前三季度,上市公司营业收入63,334.16万元,相比上年同期下滑 1.8%,扣非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624.02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 47.77%。保荐机构与公司相关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了访谈交流,了解了公司经营业绩 变动的原因和拟采取的措施。保荐机构已督促上市公司采取应对措施,以提升公司的 业绩水平。后续,保荐机构将持续关注公司的经营业绩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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