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特偶(301319):签署战略合作协议
证券代码:301319 证券简称:唯特偶 公告编号:2026-001 深圳市唯特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风险提示: 1、本次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为双方基于战略合作意愿订立的框架性文件,在后续开展具体合作业务时将另行商洽签订相关协议,具体合作事项及实施进展存在不确定性。 2、本协议不涉及具体交易金额的约定,对公司本年度及未来年度经营业绩的影响,需视后续协议内容的实际推进情况和实施效果而定,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合同签署概况 2026年1月9日,深圳市唯特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唯特偶”)与七腾机器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七腾机器人”)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希望通过建立战略合作关系,整合唯特偶新材料技术优势与七腾机器人产品及行业客户资源,共同为化工、石油、电力、白酒、应急救援等全球高危行业客户提供全生命周期一体化安全防护与智能运营解决方案,引领行业安全防护技术革新,赋能产业智能升级,守护产业安全、赋能全球应急安全事业高质量发展。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本协议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公司将根据后续合作业务的进展情况依法依规及时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二、合作方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七腾机器人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085590365813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地址:重庆市渝北区卉竹路2号7幢21-1号 法定代表人:朱冬 注册资本:6066.2196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特种设备制造(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的开发、销售及技术服务;计算机系统集成销售;计算机信息咨询服务;电子设备、非标自动化设备、立体仓储设备的研发及销售;设计、销售:机器人设备、机电一体化设备、自动化设备、自动化控制设备;计算机软件的技术研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法律、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法规限制的项目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企业管理咨询;销售:电子设备及零部件、机电设备、模具、叉车;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数据处理;仓储服务(不含化学危险品);从事建筑相关业务(需取得相关行政许可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消防工程设计、施工(需取得相关行政许可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组装消防灭火、侦察巡检、排烟侦察灭火、助功救援、排爆特种机器人;智能机器人的研发;智能机器人的销售;维修智能机器人;智能消防应急救援处置设备、智能安全防范设备、智能侦检测设备的研发、生产、销售,特殊作业机器人制造,工业机器人制造,工业机器人安装、维修,工业机器人销售,终端计量设备制造,终端计量设备销售,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智能仪器仪表制造,智能仪器仪表销售,特种设备出租,水下系统和作业装备制造,水下系统和作业装备销售,石油天然气技术服务,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人工智能通用应用系统,人工智能理论与算法软件开发,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机械设备租赁,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七腾机器人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七腾机器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状况良好,具备履约能力。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公司与交易对手方发生类似交易情况:2022年至2025年公司与七腾机器人未发生该类交易。 三、战略合作协议书的主要内容 甲方:深圳市唯特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七腾机器人有限公司 (一)合作宗旨 双方秉持“让创新材料赋能机器人,护特殊行业应急安全”的共同愿景,以“资源互补、技术融合、市场共拓、价值共创”为核心宗旨,立足全球应急安全产业发展大势,聚焦高危行业安全升级核心需求,充分发挥甲方在全氟己酮微胶囊等新型灭火产品、弹性装甲涂料、阻燃材料、微电子装联材料等新材料的研发创新、规模化生产、全链条技术服务优势,依托乙方作为应急安全领域头部企业的特种机器人产品研发制造实力、覆盖40多个国家及地区的市场网络、千余家优质客户资源及成熟场景化解决方案经验,构建“新材料+机器人+行业应用”的全链条协同生态。 双方共同为化工、石油、电力、白酒、应急救援等全球高危行业客户提供全生命周期一体化安全防护与智能运营解决方案,引领行业安全防护技术革新,赋能产业智能升级,守护产业安全、赋能全球应急安全事业高质量发展。 (二)战略合作方案 1、双方成为长期紧密的战略合作伙伴 双方基于资源互补与战略协同,建立全面战略伙伴关系,共同探索并引领“新材料+机器人”在高危行业的融合应用: (1)产品技术融合:聚焦特种机器人轻量化、灭火集成、高温防护、弹性装甲等核心研发方向,共建联合实验室,协同开展技术攻关与产品迭代;(2)资源深度赋能:甲方提供新材料产品及技术支持,乙方提供特种防爆机器人平台、行业场景及全球应急安全客户资源;建立优先供应与资源共享机制,扩展特殊应用场景和综合解决方案,解决客户在应急安全等方面的痛点,联合参与国际行业展会、技术交流会,提升全球品牌影响力。 2、战略合作方式 双方将秉承合作共赢的原则,拟成立合资公司的方式(由唯特偶或其指定的下属公司共同组建)展开合作。该合资公司作为双方战略合作的核心载体,专注于“新材料+机器人”融合产品的销售及行业解决方案输出,开展集成新材料的特种机器人研发与销售、机器人专用新材料定制化供应、安全防护一体化解决方案落地及行业标准推广等业务。 (三)合作目标与核心内容 1、合作目标 (1)短期目标:完成甲方上述核心新材料与乙方主流机器人产品的集成适配,实现合作产品在乙方机器人上面的试点应用。 (2)中期目标:本条款所述中期目标的实现,均以下述全部条件的满足为前提: (a)甲方提供的所有相关产品,其技术参数经乙方书面确认为满足其技术要求; (b)在同等技术水平下,甲方产品的商务条款(包括但不限于价格、交付周期及售后服务)经乙方评估具备市场综合竞争力。 在上述前提条件满足后,双方致力于在一年内推动以下合作: 乙方向甲方购买全氟己酮微胶囊灭火材料、防弹装甲涂料、辐射制冷涂料、阻燃材料以及轻量化金属腔体,以确保满足乙方生产的一万五千台机器人的需要。 对于辐射制冷涂料和防弹装甲涂料,乙方将积极评估其应用于充电房项目的可行性,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选用甲方产品。 乙方可向其合作的PCBA供应商使用甲方锡膏、锡条、锡丝、胶粘剂、清洗剂、三防漆等产品。此推荐不具有强制性,供应商拥有独立的最终采购决定权,乙方不保证该供应商必然采购甲方产品,且不因此承担任何形式的责任。 (3)中长期目标:双方计划成立合资公司(由唯特偶或其指定的下属公司共同组建),共同打造“新材料-机器人-行业应用”的产业生态闭环,借助乙方在行业的资源和经验,以及甲方的新材料技术,共同开发化工、石油、电力、白酒、面粉、应急救援等行业应用场景,推动甲方新材料在相关行业的推广应用,解决相关行业的消防和防爆痛点问题,推动相关行业的安全升级,并共同推动制定行业相关应用标准。推动具备灭火功能的机器人研发,实现巡检+高效灭火的新型机器人。双方致力于成为安全防护领域的领军合作伙伴,实现双方可持续发展与价值最大化,合资公司成立的具体安排待后续双方进行协商确定。 2、技术融合与产品研发合作
市场渠道共享:双方拟成立合资公司(由唯特偶或其指定的下属公司共同组建),乙方发挥其在化工、石油、电力、白酒、应急救援行业的客户资源,协同甲方拓展新材料产品在行业内的应用市场;甲方为乙方市场推广提供产品样品、技术手册、场景化演示方案等支持,共同参与行业展会、客户技术交流会等市场活动。 客户服务协同:双方建立联合客户服务机制,甲方负责新材料产品的技术咨询、故障排查及售后技术支持,乙方负责机器人产品的安装调试、运维服务及客户关系维护;针对联合产品的客户投诉,双方需及时响应,共同制定解决方案。 4、其他合作领域 双方推动资本层面合作(如设立合资公司)、共建行业联合实验室、共同制定“新材料+机器人”行业应用标准等合作可能性,具体需另行评估并签署独立法律文件。 (四)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权利义务: 权利: (1)要求乙方按协议约定提供机器人产品技术参数、技术需求信息及客户资源支持; (2)按协议约定获得合作收益; (3)拒绝乙方超出协议约定范围的资源调用或不合理要求。 义务: (1)按协议约定提供合格的新材料产品及技术支持,配合乙方完成产品集成研发; (2)遵守保密义务,不得泄露乙方客户信息、市场渠道及未公开的商业秘密; (3)诚信履行产品供应义务,不得擅自变更产品价格或中断供货(不可抗力除外); (4)指定专门部门及联系人负责日常合作对接,及时响应乙方的技术及供应需求。 2、乙方权利与义务 权利: (1)要求甲方按协议约定提供新材料产品、技术支持及研发配合; (2)按协议约定获得合作收益; (3)拒绝甲方超出协议约定范围的技术或资源要求。 义务: (1)充分利用其行业客户资源推广合作产品,提供真实有效的市场需求信息; (2)遵守保密义务,不得泄露甲方新材料技术秘密、产品配方及未公开的商业信息; (3)负责合作产品的市场推广、客户对接及机器人部分的售后运维服务;(4)指定专门部门及联系人负责日常合作对接,及时反馈市场及客户需求。 (五)其他 1、本战略合作协议履行期为生效之日起五年,协议履行期限届满前,如双方有意继续合作,应另行协商并签订书面协议。 2、本战略合作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四、对公司的影响 1、本协议对公司实现“新材料+机器人”的技术融合与市场协同,产品进入化工、石油、电力、白酒、应急救援等行业有着积极的影响。 2、本协议为交易各方初步达成合作意愿的框架性文件,不涉及具体金额,对公司经营业绩所产生的具体影响将视后续签订的具体协议以及实施情况而确定。 3、本协议的签署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不存在因履行本协议而对交易对方产生依赖的可能性。 五、风险提示 1、本次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为双方基于战略合作意愿订立的框架性文件,在后续开展具体合作业务时将另行商洽签订相关协议,具体合作事项及实施进展存在不确定性。 2、本协议不涉及具体交易金额的约定,对公司本年度及未来年度经营业绩的影响,需视后续协议内容的实际推进情况和实施效果而定,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其他相关说明 1、公司最近三年披露的其他框架性协议或意向性协议:
除前述已披露事项外,公司不存在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发生变动的情况。 3、公司于2025年9月26日披露了《关于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50)。除前述已披露事项外,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所持限售股份即将解除限售的情况。 4、除上述已披露事项外,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拟在未来三个月内减持公司股份的通知。若未来相关人员拟实施股份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备查文件 1、《深圳市唯特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与七腾机器人有限公司战略合作协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唯特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 1月 12日 中财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