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乐德(301297):定向可转债富乐定转开始转股
证券代码:301297 证券简称:富乐德 公告编号:2026-004 债券代码:124025 债券简称:富乐定转 安徽富乐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定向可转债富乐定转开始转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债券简称:富乐定转 债券代码:124025 转股价格:16.14元/股 转股期起止日期:2026年1月14日至2029年7月7日。 转股股份来源:新增股份。 锁定期安排: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及该等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形成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 一、本次定向可转债转股概况 (一)2025年6月24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了《关于同意安徽富乐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和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1325号),同意公司向先进制造产业投资基金二期(有限合伙)发行616,721张可转换公司债券、向嘉兴云初叁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613,462张可转换公司债券、向嘉兴诚富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297,727张可转换公司债券、向嘉兴君钦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239,774张可转换公司债券、向中小海望(上海)私募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162,396张可转换公司债券、向嘉兴申贸陆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161,472张可转换公司债券、向嘉兴红晔一期半导体产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159,323张可转换公司债券、向上海海望知识产权股权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发行143,860张可转换公司债券、向长三角(嘉善)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135,330张可转换公司债券、向嘉兴伯翰骠骑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120,986张可转换公司债券、向嘉兴君玺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106,331张可转换公司债券、向株洲聚时代私募股权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98,401张可转换公司债券、向宿迁浑璞七期集成电路产业基金(有限合伙)发行81,198张可转换公司债券、向嘉兴伯翰成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81,198张可转换公司债券、向上海同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发行66,413张可转换公司债券、向上海华虹虹芯私募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63,798张可转换公司债券、向杭州普华灏阳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55,344张可转换公司债券、向嘉兴翊柏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55,344张可转换公司债券、向广发乾和投资有限公54,132 司发行 张可转换公司债券、向青岛钰鑫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54,132张可转换公司债券、向青岛国大浑璞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42,532张可转换公司债券、向宁波钰腾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42,532张可转换公司债券、向扬州芯链一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42,532张可转换公司债券、向兰溪普华硕阳煦涵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27,066张可转换公司债券、向内江新汉安产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发行27,066 张可转换公司债券、向上海浦东智能智造一期私募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27,066张可转换公司债券、向杭州伯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发行22,873张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相关资产的注册申请。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初始登记确认书》,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配套资金合计发行可转债3,599,009张,债券代码“124025”、债券简称“富乐定转”,该等可转债已于2025年7月17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了登记。 (二)根据《安徽富乐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的约定,公司本次发行的“富乐定转”转股期自发行结束之日起满6个月后第一个交易日开始;根据公司发布《安徽富乐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施权益分派期间富乐定转暂停转股的公告》,因公司实施权益分派,富乐定转转股开始日期推迟至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自2026年1月14日起“富乐定转”可转换为公司股份。 二、定向可转债的相关条款 (一)债券简称:富乐定转 (二)债券代码:124025 (三)发行数量:3,599,009张 (四)票面金额:100元/张 0.01%/ (五)利率及付息方式:票面利率为 年(单利),付息方式为每年付息一次。债券持有人所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债券持有人承担。 (六)存续期限:4年,即2025年7月8日至2029年7月7日。 (七)转股期限:2026年1月14日至2029年7月7日。 (八)转股价格:16.14元/股。 (九)锁定期安排: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及该等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形成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 三、转股申报的有关事项 (一)转股申报程序 1、持有人可以将个人账户内的“富乐定转”全部或部分申请转为公司股票,具体转股操作建议持有人在申报前咨询开户证券公司或上市公司(发行人)。 2、本次可转债转股申报单位为“张”,每张面额为100元,转换成股份的最小单位为1股;同一交易日内多次申报转股的,将合并计算转股数量(转股数量=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申请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申请转股当日有效的转股价格,并以去尾法取一股的整数倍)。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申请转换成的股份须为整数股。转股时不足转换为1股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余额,公司将按照深交所等部门的有关规定,在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转股当日后的五个交易日内以现金兑付该可转换公司债券余额及该余额所对应的当期应计利息,按照四舍五入原则精确到0.01元。 (二)转股申报时间 持有人可在转股期内(即2026年1月14日至2029年7月7日)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日的正常交易时间申报转股,但下述时间除外: 1、本公司股票停牌时间; 2、按有关规定,本公司申请停止转股的期间。 (三)转债的冻结及注销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对转股申请确认有效后,将记减(冻结并注销)可转债持有人的转债余额,同时记增可转债持有人相应的股份数额,完成变更登记。 (四)转换年度利息的归属 本次可转债的计息起始日为2025年7月8日。如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可转换公司债券付息日前申请转股,则就转股部分对应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不再支付债券利息。可转债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可转债持有人承担。 (五)转股过程中的有关税费 可转债转股过程中如发生有关税费,由纳税义务人自行负担。 四、初始转股价格的确定过程及其调整 (一)初始转股价格的确定依据 本次发行以上市公司首次审议本次交易事项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日作为定价基准日。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初始转股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且不设置转股价格调整机制(在定价基准日至到期日期间,若上市公司发生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初始转股价格亦将作相应调整)。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为20.37元/股,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为16.30元/股。 综合考虑市场及公司具体情况,发行人及东方证券、国泰海通经协商后,确定本次发行的初始转股价格为16.30元/股。 (二)转股价格的调整方式及计算公式 在本次购买资产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初始转股价格所参考的定价基准日至到期日期间,当公司发生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购买资产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初始转股价格亦将作相应调整,具体调整办法如下: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0为调整前转股价,n为该次送股率或转增股本率,k为该次增发新股率或配股率,A为该次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为该次每股派发现金股利,P1为调整后转股价。 (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 1、2024年度权益分派调整 202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按照总股本折算的每10股现金红利(含税)=现金分红总额/当前总股本*10=40,606,800元÷ 721,068,167股*10股=0.563147元(保留六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本次“富乐定转”的转股价格调整根据上述派发现金股利进行调整,即此次调整前转股价格0.0563147元/股,因此,富乐定转”的转股价格为:P1=P0-D=16.30-0.0563147≈16.24元/股。 2、2025年第三季度权益分派调整 2025年第三季度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按照总股本折算的每10股现金红利(含税)=现金分红总额/当前总股本*10=78,015,839.79元÷743,187,598股*10股=1.049746元(保留六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 本次“富乐定转”的转股价格调整根据上述派发现金股利P1=P0-D的公式进行调整,即此次调整前转股价格P0=16.24元/股,D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0.1049746元/股,因此,“富乐定转”的转股价格为:P1=P0-D=16.24-0.1049746≈16.14元/股。 五、转股股份来源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的股份来源为公司新发行的股份。 六、其他 发行人:安徽富乐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安徽省铜陵市义安区金桥经济开发区南海路18号 联系人:颜华 联系电话:86-0562-5302388 独立财务顾问一: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119号东方证券大厦 联系电话:021-23153888 独立财务顾问二: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南京西路768号 联系电话:021-38676666 特此公告。 安徽富乐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12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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