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思科技(300433):蓝思科技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
证券代码:300433 证券简称:蓝思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6-007 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 暨减少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月12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司拟对2021年回购股份方案尚未使用的剩余5,586,721股回购股份用途进行变更,由“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变更为“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再授权人士办理回购股份注销的相关事宜,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相关情况 (一)回购股份方案及实施情况 公司于2021年10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本次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3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为30元/股,回购股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截至2022年4月29日,公司已实施完毕本次股份回购方案。 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数量为42,527,893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0.86%,最高成交价为20.5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9.09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499,998,261.31元(不含交易费用)。实际回购股份方式、价格、资金总额等内容与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股份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1年10月26日及2022年4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等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二)回购股份使用情况 1、2023年9月2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确定2023年9月22日为授予日,向2,754名激励对象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10,631,973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42,527,893股。 2、2024年11月15日,公司以6.04元/股的价格,合计向2,380名激励对象归属第二类限制性股票18,710,726股。 3、2025年10月15日,公司以5.64元/股的价格,合计向2,326名激励对象归属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合计18,230,446股。 上述股权激励计划归属完成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剩余股票5,586,721股。 二、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具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和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因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股份,若未按照披露用途转让的,则未使用的回购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公司拟对上述2021年回购方案剩余的5,586,721股回购股份用途由“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变更为“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并将该部分回购股份进行注销。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再授权人士办理回购股份注销的相关事宜。 三、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后公司股本的变动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5,284,327,591股,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减少5,586,721股,公司注册资本将相应减少5,586,721元。具体股权结构变动如下:
四、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并相应修订《公司章程》的具体情况 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减少5,586,721股,公司注册资本将相应减少5,586,721元;及结合公司已于2024年11月21日、2025年4月17日及2025再具备激励资格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合计337,390股。综合考虑前述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已回购注销及本次回购股份将予注销的影响,公司总股本将合计减少5,924,111股,公司注册资本将相应减少5,924,111元。公司将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五、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系公司结合目前实际情况做出的决策,不会对公司的经营、盈利能力、财务、研发、未来发展等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地位,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尚需按照相关规定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注销手续。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再授权人士办理后续的股份注销相关手续及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具体变更内容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情况为准。 公司董事会将持续关注后续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六年一月十二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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