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科新源(301292):员工战略配售资管计划减持股份计划实施完成
证券代码:301292 证券简称:海科新源 公告编号:2026-003 山东海科新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员工战略配售资管计划减持股份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公司股东国金证券-招商银行-国金证券海科新源员工参与创业板 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 息一致。 2025年12月4日,山东海科新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员工战略配售资管计划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2),公司股东国金证券-招商银行-国金证券海科新源员工参与创业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海科新源资管计划”或“战略配售资管计划”)持有公司股份5,574,079股,占公司 总股本的2.50%,计划自减持预披露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 的3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 超过5,574,079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2.50%)。 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海科新源资管计划出具的《关于减持计划实 施完成的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成,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减持比例”指:减持股份数量占公司最新总股本比例;减持均价为采取四舍五入后的均价。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1、本次减持股份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 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 ——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制度等规定,不存在违规减持情形。 2、战略配售资管计划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 预先披露,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不存在违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的情形。 3、战略配售资管计划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 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战略配售资管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 完成,已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战略配售资管计划出具的《关于减持计划实施完成告知函》。 特此公告。 山东海科新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13日 中财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