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海磁材(300224):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
公司董事、副总裁、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高波女士,公司董事、副总裁 史丙强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 致。烟台正海磁性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11日披露了《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8-05),公司董事、副总裁、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高波女士计划自预披露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窗口期不减持)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297,973股(占当时公司总股本比例0.0326%,占当时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的总股本比例0.0328%),公司董事、副总裁史丙强先生计划自预披露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窗口期不减持)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64,915股(占当时公司总股本比例0.0071%,占当时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的总股本比例0.0071%)。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董事、副总裁、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高波女士和董事、副总裁史丙强先生在减持计划期间内未通过任何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 二、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1、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情况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2、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不存在违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的情形。 3、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未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未对公司的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四、备查文件 高波女士、史丙强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结果告知函》。 烟台正海磁性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月13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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