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明利(001309):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现场检查报告

时间:2026年01月14日 14:06:02 中财网
原标题:德明利: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现场检查报告


保荐人名称: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被保荐公司简称:德明利  
保荐代表人姓名:武祎玮联系电话:0755-81902020  
保荐代表人姓名:滕强联系电话:0755-81902020  
现场检查人员姓名:武祎玮、滕强、庄程煜、李方凯   
现场检查对应期间:2025年1月-2025年12月   
现场检查时间:2025年12月26日-2025年12月29日   
一、现场检查事项现场检查意见  
(一)公司治理不适用
现场检查手段:主要包括查阅公司章程以及其他管理制度、公司董事会会议、股东会会议资 料;核查董监高变动资料及相关公告;核查股东持股情况;查看公司办公楼、厂房等主要生 产经营场所;核查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投资情况、董事及高 级管理人员的兼职情况;查阅公司财产权属证明、财务会计制度等。   
1.公司章程和公司治理制度是否完备、合规  
2.公司章程和股东会、董事会规则是否得到有效执行  
3.股东会、董事会会议记录是否完整,时间、地点、出席人员及会 议内容等要件是否齐备,会议资料是否保存完整  
4.股东会、董事会会议决议是否由出席会议的相关人员签名确认  
5.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否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 所相关业务规则履行职责  
6.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如发生重大变化,是否履行了相应程序 和信息披露义务  
7.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如发生变化,是否履行了相应程序 和信息披露义务  
8.公司人员、资产、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是否独立  
9.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不存在同业竞争  
(二)内部控制   
现场检查手段:主要包括查阅公司内部审计制度、内部审计部门出具的内部审计报告等相关 文件;查阅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会议文件;对公司内部控制相关的文件、原始凭证及 其他资料进行了查阅等。   
1.是否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设立内部审计部门(如适 用)  
2.是否在股票上市后六个月内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设立内部审计部 门(如适用)  
3.内部审计部门和审计委员会的人员构成是否合规(如适用)  
4.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审议内部审计部门提 交的工作计划和报告等(如适用)  
5.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报告一次内部审计工作进 度、质量及发现的重大问题等(如适用)  
6.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内部审计工 作计划的执行情况以及内部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等(如适用)  
7.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 一次审计(如适用)  
8.内部审计部门是否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前二个月内向审计委员会 提交次一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如适用)  
9.内部审计部门是否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二个月内向审计委员会 提交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如适用)  
10.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控制评 价报告(如适用)  
11.从事风险投资、委托理财、套期保值业务等事项是否建立了完备、 合规的内控制度  
(三)信息披露   
现场检查手段:主要包括查阅公司信息披露相关制度,查阅公司披露的相关公告及与公告相 关的会议记录、审批流程、用印记录,同时查阅深交所相关的信息披露网站等。   
1.公司已披露的公告与实际情况是否一致  
2.公司已披露的内容是否完整  
3.公司已披露事项是否未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取得重要进展  
4.是否不存在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5.重大信息的传递、披露流程、保密情况等是否符合公司信息披露 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6.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是否及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动易网站刊 载  
(四)保护公司利益不受侵害长效机制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主要包括查阅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制度等相关制度文件;查阅、复核公司在 深交所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公告的内容;审阅财务明细账,抽查大额资金往来凭证。   
1.是否建立了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人直接或者间 接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或者其他资源的制度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人是否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占 用上市公司资金或者其他资源的情形  
3.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是否合规且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4.关联交易价格是否公允  
5.是否不存在关联交易非关联化的情形  
6.对外担保审议程序是否合规且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7.被担保方是否不存在财务状况恶化、到期不清偿被担保债务等情 形  
8.被担保债务到期后如继续提供担保,是否重新履行了相应的审批 程序和披露义务  
(五)募集资金使用   
现场检查手段:主要包括查阅募集资金相关管理制度、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账 户明细表及银行对账单,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实地察看募投项目的实施情况等。   
1.是否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签订三方监管协议  
2.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是否有效执行  
3.募集资金是否不存在第三方占用或违规进行委托理财等情形  
4.是否不存在未履行审议程序擅自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暂时补充流 动资金、置换预先投入、改变实施地点等情形  
5.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 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或者使用暂时闲置的超募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的,公司是否未在承诺期间进行高风险投资  
6.募集资金使用与已披露情况是否一致,项目进度、投资效益是否 与招股说明书等相符  
7.募集资金项目实施过程中是否不存在重大风险  
(六)业绩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公司2025年半年报、2025年三季报并进行财务分析;与同行业上市公 司的经营情况进行了对比分析。   
1.业绩是否存在大幅波动的情况  
2.业绩大幅波动是否存在合理解释  
3.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比较,公司业绩是否不存在明显异常  
(七)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主要包括查阅公司股东名册,股东出具的相关承诺,核查相关承诺的履行情 况等。   
1.公司是否完全履行了相关承诺  
2.公司股东是否完全履行了相关承诺  
(八)其他重要事项   
现场检查手段:主要包括核查现金分红的制度建立情况,查阅公司大额合同、大额资金往来、 支付凭证、相关审批手续,与管理层沟通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等。   
1.是否完全执行了现金分红制度,并如实披露  
2.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是否合法合规,并如实披露  
3.大额资金往来是否具有真实的交易背景及合理原因  
4.重大投资或者重大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否不存在重大变化或者风险  
5.公司生产经营环境是否不存在重大变化或者风险  
6.前期监管机构和保荐人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是否已按相关要求予 以整改  
二、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及说明   
公司2025年上半年在支付募投项目实施场地租金时存在由一般户统一进行支付,后续由募 集资金专户将对应资金转至一般户的情形,上述募集资金已用于募投项目建设,不存在变更 募集资金用途或挪用募集资金进行其他活动的情形。针对上述情形,保荐人已提示公司关注 并持续规范募集资金使用。   
现场检查报告
(本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现场检查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年 月 日
武祎玮
滕 强 年 月 日
保荐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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