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迪药业(688488):江苏艾迪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关于公司2026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书面审核意见

时间:2026年01月14日 14:25:40 中财网
原标题:艾迪药业:江苏艾迪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关于公司2026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书面审核意见

江苏艾迪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关于公司2026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书面审核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我们作为江苏艾迪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全面了解和审核公司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相关文件后,发表书面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科创板上市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有关规定,具备科创板上市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和资格。

2、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3、公司编制的《2026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

4、根据公司编制的《2026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2026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关于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的说明》,公司本次发行方案具备可行性及必要性,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符合国家相关的产业政策及公司发展战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

5、公司对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提出了具体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拟采取的措施得到切实履行做出了承诺,有利于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不存在损害公司或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6、公司重视对投资者的持续回报,公司制定了《江苏艾迪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该规划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该规划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进一步规范公司分红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7、根据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公司编制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符合《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的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真实反映了公司截至2025年9月30止的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公司本次发行的相关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发行方案可行,决策程序合规,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已根据《公司章程》授权董事会决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三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百分之二十的股票。根据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批准和授权,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已经获得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监会作出予以注册决定后方可实施。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上述文件进行了审核,同意公司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江苏艾迪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1月13日
  中财网
各版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