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力风电(301155):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时间届满暨减持结果
证券代码:301155 证券简称:海力风电 公告编号:2026-001 江苏海力风电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 时间届满暨减持结果的公告 公司大股东、董事、总经理沙德权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江苏海力风电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5年9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40),沙德权先生计划在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9200%),具体减持计划请详见公司披露的上述公告。 近日,公司收到沙德权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告知函》,截至2026年1月14日,本次减持计划时间届满,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本次减持的实施结果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截至2026年1月14日,沙德权先生减持情况如下:
(2)上表中均价和比例系四舍五入后保留四位小数的结果。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2)上表有限售条件股份均为高管锁定股。 (3)沙德权先生是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根据相关规定,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上年末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总数为基数,按25%计算其每年可转让股份的数量。上表的无限售条件股份和有限售条件股份的变动,除受本次减持股份影响外,还受因本年初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锁定股份数量调整的影响。 二、其他相关事项的说明 1、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的实施遵守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不存在违反上述规定情况。 2、上述股东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本次减持的实施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 3、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4、上述股东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严格履行了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上市公告书》中作出的相关承诺,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形。截至本公告日,本次减持计划时间已届满,减持计划结束。 三、备查文件 1 、沙德权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告知函》。 特此公告。 江苏海力风电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1月14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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