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转让]海顺新材(300501):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
证券代码:300501 证券简称:海顺新材 公告编号:2026-005 债券代码:123183 债券简称:海顺转债 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一、交易概述 2025年12月18日,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参股公司全部股权暨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的议案》,同意将持有的上海久诚包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久诚”)43.015%股权转让给凸版利丰雅高(香港)有限公司,交易完成后公司将不再持有上海久诚的股权。同日,各方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 考虑到本次股权交易转让款涉及跨境收付,为保证合规支付,经 协商一致,2026年1月13日,各方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 议》,对《股权转让协议》5.2条中约定的支付条款进行了调整。 二、《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主要内容 《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第一期付款:同时满足以下三项条件后7日内,凸版利丰雅 高(香港)有限公司向公司支付至交易总价款的85%,即支付人民币 120,657,075.00元。 (1)公司已配合凸版利丰雅高(香港)有限公司或独立完成本次 交易纳税申报并取得主管国家税务机关出具的完税凭证; (2)目标公司股权转让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已完成,且凸版利 丰雅高(香港)有限公司已取得记载其为上海久诚包装有限公司新股东的营业执照; (3)目标公司已办理完成FDI外汇登记且公司及相关主体已办理 完成接收外汇账户开立手续。 2、第二期付款:交割日次日起4个月内,凸版利丰雅高(香港) 有限公司向公司支付交易总价款的15%,即人民币21,292,425.00元。 凸版利丰雅高(香港)有限公司在支付交易价款前,公司及相关 方应保证其在尽职调查及本协议项下提供的所有资料、文件及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且自本协议签署日至各期付款日前未发生任何重大不利变化。若凸版利丰雅高(香港)有限公司在付款前发现任何重大未披露事项或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有权暂停支付相应价款,直至该事项经双方协商解决为止。暂停支付期间不视为凸版利丰雅高(香港)有限公司违约。 三、本次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各方协商对支付条款进行调整,主要系考虑到本次股权交易转让 款涉及跨境收付,为保证合规支付而协商一致的结果。本次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 特此公告。 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月15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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