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开滦股份(600997):开滦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
证券代码:600997 证券简称:开滦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6-001 开滦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为满足开滦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 唐山中浩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唐山中浩公司)生产经营资金需要,2026年1月14日,公司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唐山分行(以 下简称民生银行唐山分行)签署编号为“公高保字第20265302011201号”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唐山中浩公司最高限额10,000.00万 元的授信业务提供保证担保。保证期间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起三年。 担保方式为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唐山中浩公司未提供反担保。 (二)内部决策程序 本次担保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经出席董事会会议 的董事一致同意)和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无需再履行其他 决策程序。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公司为民生银行唐山分行向唐山中浩公司办理的期间为2026年 1月14日至2027年1月13日的授信业务(具体授信品种为短期流 动资金贷款、商业汇票承兑、商业汇票贴现、开立延期国内信用证、开立即期信用证、中长期流动资金贷款、开立即期国内信用证、法人账户透支、国内无追卖方保理-信融 e、开立远期信用证),提供最高10,000.00 债权额 万元保证担保,保证范围为主债权本金/垫款/付款 及其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执行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担保财产保管费、仲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差旅费、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的加倍利息和所有其他应付合理费用,统称“实现债权和担保权益的费用”)。 该担保为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 日起三年。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主要为满足唐山中浩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要。唐山中浩 公司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经营管理、财务等方面具有控制权,担保风险总体可控。 五、董事会意见 唐山中浩公司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为唐山中浩公司提供融 资担保,保障该公司正常的资金需求。唐山中浩公司经营稳定,公司对其提供的融资担保至今未发生过逾期情形,未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 公司目前担保事项均为对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未向其他 关联方提供任何担保,也不存在违规担保的情形。公司的对外担保事项严格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该事项审议过程中,无董事反对或弃权情况。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经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通过,自公司2024 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起至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召开日,公司对 所属子公司提供不超过350,850.00万元的融资担保,目前已使用 95,200.00万元,剩余额度255,650.00万元。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176,076.22万元(含本次 担保),全部是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12.32%。除上述担保外,公司不存在其他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发生逾期或违规担保。 特此公告。 开滦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六年一月十六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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