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常波动]*ST万方(000638):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证券代码:000638 证券简称:*ST万方 公告编号:2026-011 万方城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公司自2025年4月30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证券简称由“万方发展”变更为“*ST万方”,证券代码仍为“000638”,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比例限制为5%。具体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2025-031)。 2、公司于2026年1月14日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业绩预亏暨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提示性公告》,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结果,预计公司2025年度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且利润总额、净利润或者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2024年公司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所涉事项能否消除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因触及财务类退市情形被终止上市。 3、公司于2025年7月25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中国证监会的调查尚在进行中,公司尚未收到就上述立案事项的结论性意见或决定。若后续经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且相关认定的事实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时,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万方城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2026年1月13日至2026年1月15日)收盘价格跌幅累计偏离值为13.3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2023年修订)的第5.4.3条规定,ST和*ST主板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涨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12%的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目前没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预计将触及财务类终止上市的情况 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结果,预计公司2025年度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且利润总额、净利润或者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2025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且利润总额、净利润或者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的,公司股票将因触及财务类退市情形被终止上市。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中兴财光华审会字(2025)第207002号),被出具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为公司对吉林万方百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的可收回性存在不确定性。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不确定性情况尚未消除,公司2025年度审计报告仍存在被出具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风险。若公司2025年度被出具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根据《深圳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12规定,上市公司因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3.1条第一款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实际触及退市风险警示情形相应年度次一年度出现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的情况,其股票将被终止上市交易。 具体详见公司于2026年1月14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业绩预亏暨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010)。 3、公司于2025年7月25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立案调查期间,公司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各项工作,并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规定及监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中国证监会的调查尚在进行中,公司尚未收到就上述立案事项的结论性意见或决定。若后续经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且相关认定的事实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时,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4、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万方城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一月十五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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