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国信(002608):5%以上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触及1%整数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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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6年01月15日 18:35:29 中财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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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
江苏国信:关于5%以上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608 证券简称:
江苏国信 公告编号:2026-002
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5%以上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
股东苏州苏新聚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
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
供的信息一致。
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月15日收
到公司5%以上股东苏州苏新聚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简称“苏新聚力”)发来的《增持告知函》,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苏新聚力于2026年1月14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大宗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
份47,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440%。
苏新聚力作为信息披露义务人对权益变动情况披露如下表:
| 1.基本情况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苏州苏新聚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 住所 | 苏州高新区长江路211号天都商业广场3幢609室 |
| 权益变动时间 | 2026年1月14日 |
| 权益变动过程 |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苏新聚力于2026年1月14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大宗交易方式增持公司
股份47,000,000股,占贵公司总股本的1.2440%。增持完
成后,苏新聚力与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331,162,430
股,持股比例由7.5213%提升至8.7654%,权益变动触及
1%整数倍。 |
| 股票简称 | 江苏国信 | 股票代码 | 002608 |
| 变动方向 | 上升? 下降□ | 一致行动人 | 有? 无□ |
|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 是□ 否? | | |
|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 | | |
| 股份种类 | 增持股数(万股) | 增持比例(%) | |
| A股 | 4700 | 1.244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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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 计 | 4700 | 1.2440 | |
|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
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其他 □(请注明) | | |
| 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来
源(可多选) | 自有资金 ? 银行贷款 □
其他金融机构借款 □ 股东投资款 □
其他 □(请注明)
不涉及资金来源 □ | | |
| 3.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 | | |
|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 |
| | 股数
(万股) | 占总股本
比例(%) | 股数
(万股) | 占总股本
比例(%) |
| 苏州苏新聚力科技
发展有限公司 | 27,806.67 | 7.3600 | 32,506.67 | 8.6040 |
| 苏州高新投资管理
有限公司 | 609.573 | 0.1613 | 609.573 | 0.1613 |
| 合计持有股份 | 28,416.243 | 7.5213 | 33,116.243 | 8.7654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28,416.243 | 7.5213 | 33,116.243 | 8.7654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 | 0 | 0 |
| 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 | | | |
|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
行已作出的承诺、意
向、计划 | 是□ 否?
如是,请说明承诺、意向、计划的具体情况及履行进度。 | | | |
|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
违反《证券法》《上市
公司收购管理办
法》等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规范
性文件和本所业务
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 是□ 否?
如是,请说明违规的具体情况、整改计划和处理措施。 |
| 5.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 |
| 按照《证券法》第六
十三条的规定,是否
存在不得行使表决
权的股份 | 是□ 否?
如是,请说明对应股份数量及占现有上市公司股本的比
例。 |
| 6.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说明(如适用) | |
| 本次增持是否符合《上市公司
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免于要
约收购的情形 | 是□ 否? |
| 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法定期限
内不减持公司股份的承诺 | 承诺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法定期
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
| 7.备查文件 | |
|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
3.律师的书面意见 □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 | |
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本次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也不会导致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特此公告。
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16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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