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常波动]新华百货(600785):银川新华百货商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证券代码:600785 证券简称:新华百货 编号:2026-003 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2026年1月13日、1月14日、1月15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 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问询,除公司已披露的事项外,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 公司关注到有个别投资者在相关媒体平台发表不实言论及传闻,经公司与控股股东及控股股东股权受让各方(杭州景祺电子信息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厦门联芯美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沟通核实,不存在市场传闻所述事项,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市场交易风险,审慎决策,理性投资。详见公司于2026年1月15日发布的澄清公告(2026-002号公告)。 ? 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约47.07亿元,同比下降1.11%;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1.08亿元,同比下降1.29%。 一、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于2026年1月13日、1月14日、1月15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 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书面征询了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生产经营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当前经营主业为商业零售,目前经营活动、经营秩序正常,外部市场环境、行业政策亦未发生重大变化。 (二)重大事项情况 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致函核实,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已披露的事项外,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公司关注到有个别投资者在相关媒体平台发表不实言论及传闻,针对公司控股股东协议转让部分股份事宜,将涉及后期向公司注入半导体、集成电路、芯片等相关资产,引发公司股票市场波动。 经公司与控股股东及控股股东股权受让各方(杭州景祺电子信息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厦门联芯美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沟通核实,不存在市场传闻所述事项,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市场交易风险,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详见公司于2026年1月15日发布的澄清公告(2026-002号公告)。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经公司自查,未发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买卖公司的情形。除公司已披露的事项外,未发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项。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市场交易风险 公司股票2026年1月13日、1月14日、1月15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 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股价短期波动较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二)业绩下滑风险 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约47.07亿元,同比下降1.11%;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1.08亿元,同比下降1.29%。 (三)其他风险提示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四、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公司董事会确认,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特此公告。 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1月15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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