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美谷(000615):公司破产企业财产处置专用账户部分股份解除司法冻结暨向重整投资人完成股票过户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一、公司破产企业处置专用账户部分股份被司法冻结情况 根据湖北省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襄阳中院”)于2025年12月16日裁定批准的《奥园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以下简称《重整计划》),以公司现有总股本762,979,719股为基数,按每10股转增13.4278股的比例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共计转增1,024,512,974股,前述转增的股票中861,696,863股股票向各重整投资人分配。具体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23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下同)《关于重整计划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事项实施的公告》。 2025年12月26日,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确认,上述转增的股票中973,096,145股登记在奥园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破产企业财产处置专用账户,其中861,696,863股为首发后限售股,111,399,282股为无限售流通股。 2026年1月9日,公司通过查询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系统获悉,奥园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破产企业财产处置专用账户中的首发后限售股861,696,863股被襄阳中院司法冻结。根据襄阳中院于2026年1月6日出具的(2025)鄂06破17号之一《协助执行通知书》,奥园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破产企业财产处置专用账户中的首发后限售股861,696,863股股票将按照《重整计划》的约定通过司法扣划的方式向各重整投资人分配。本次所扣划证券未办理证券质押登记,在办理司法扣划的同时解除司法冻结。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1月13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公司破产企业财产处置专用账户部分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公告》。
三、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说明 根据各重整投资人提供的材料,重整投资人之间无一致行动关系,各重整投资人与公司原控股股东、原5%以上股东、全体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四、其他说明 1、本次司法扣划完成后,上述各重整投资人所得过户的股票均已解除冻结,公司破产企业财产处置专用账户剩余股份数量为111,399,282股,占公司总股本6.23%,该股份后续将根据《重整计划》的约定,通过以股抵债的方式清偿公司债务。 2、根据《重整计划》的约定,上述8位重整投资人持有的股票中148,696,863股将用于解决关联担保事项,后续视关联担保债权人认领偿债资源的情况,将相应股份划转至关联担保债权人指定账户。 3、部分重整投资人持股变动情况涉及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1月5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天津信美通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深圳市吉富启瑞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代“吉富启瑞天泽9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和湖北九州产业园区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出具的《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4、根据湖北九州产业园区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出具的《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所示,湖北九州产业园区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共认购435,930,312股转增股票,占重整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4.39%,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并计划在履行董事会、股东会审议程序后成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限售股份明细数据表》和《持股5%以上股东每日持股变化名单》。 特此公告。 奥园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一月十五日 中财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