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恒股份(300340):变更控股股东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并由公司为其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

时间:2026年01月15日 21:21:32 中财网
原标题:科恒股份:关于变更控股股东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并由公司为其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340 证券简称:科恒股份 公告编号:2026-005
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控股股东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并由公司为其
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月15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一次会议及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控股股东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并由公司为其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关联担保概述
(一)关联担保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4年11月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2024年11月13日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并由公司为其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控股股东珠海格力金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格力金投”)为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的融资行为提供不超过11,400万元的担保,且不收取担保费用,公司向格力金投提供同等金额的反担保。

此后,公司于2025年2月1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2025年3月3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控股股东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方式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将原议案中“不收取担保费用”变更为“公司按实际担保金额的3‰/年向格力金投支付担保费”。

为进一步契合公司及子公司当前经营发展与融资规划的实际需求,保障融资担保事项的顺利推进,经与控股股东格力金投充分沟通协商,拟对前述关联担保相关事项再次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为有效拓宽融资渠道,优化公司财务结构,保障公司稳健经营,公司控股股东格力金投拟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总额人民币50,000万元(大写:人民币伍亿元整)的融资事项,按其22.83%的持股比例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折合担保总金额不超过11,415万元。本担保额度自本议案审批通过之日起至2028年6月8日前有效,每笔担保协议的担保期限为该笔贷款到期之日起三年,担保费率按实际担保年限的3‰(年化)计算,公司将就上述担保协议向格力金投提供反担保。

(二)关联关系概述
格力金投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格力金投为公司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审议程序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关联交易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关联董事、股东应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珠海格力金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恩
注册资本1,300,000万元
成立日期2017年5月18日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珠海市高新区唐家湾镇金唐路1号港湾1号科创园24栋C区1层248室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融资咨询服务;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 管理服务;财务咨询;企业管理咨询。(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 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一)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格力金投系公司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格力金投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二)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9月30日(未经审计)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
资产总额3,499,970.213,560,041.37
负债总额1,827,284.031,729,885.51
净资产1,672,686.181,830,155.85
项目2025年1-9月(未经审计)2024年1-12月(经审计)
营业收入259,426.70187,385.15
利润总额28,046.81-12,395.53
净利润12,130.37-23,817.84
(三)资信情况
经查询,格力金投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格力金投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公司按实际担保年限、年化3‰的费率向格力金投支付担保费并为格力金投提供反担保。本次交易定价遵循市场定价原则,秉持自愿、公平、合理的基本准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具体担保协议内容,以格力金投与银行或相关金融机构签订的最终协议为准。

五、其他事项说明
公司原控股股东万国江先生此前就格力金投为公司融资提供的不超过11,400万元担保所作出的相关担保安排,以及公司在万国江先生前述担保额度范围内为其提供反担保的方案,不因本次格力金投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并由公司提供反担保的事项变更而发生变更。

六、本次交易目的和对本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融资,由控股股东格力金投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提供不超过11,415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公司同步为格力金投提供反担保,系控股股东为了支持上市公司经营发展的重要举措。

此举能够有效保障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拓宽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助力公司稳健经营与长远发展。本次交易严格遵循自愿、公平、合理的市场化原则,公司按实际担保年限、年化3‰的费率向格力金投支付担保费用,定价公允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风险可控。

七、与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2025年年初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与格力金投累计已发生的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1,007.74万元(不含本次关联交易)。

八、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合并报表内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34,615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648.12%,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946.27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36.44%。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不存在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九、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本次公司控股股东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并由公司为其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事项,有利于拓宽公司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不存在影响公司独立性、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计委员会委员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意见
本次公司控股股东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并由公司为其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事项,严格遵循自愿、公平、合理的市场化原则,公司按实际担保年限、年化3‰的费率向格力金投支付担保费用,定价公允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上述交易事项。

(三)董事会审议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控股股东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并由公司提供反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十、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3、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15日

  中财网
各版头条